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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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    一、国有企业募集设立改建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试分析:  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  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题要点: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千万元。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千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3.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出资资本的20%,而火炬厂的工业产权作价已超过了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

3、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o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  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用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以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

4、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  试分析: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题要点: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中应当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

5、本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D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超过了50万元的法定最低限额。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合法的,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其实际出资过程中,B、C是合法的,A是不合法的,因为A没有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A是违法者,A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额的股东B、C承担违约责任。三、公司法人财产与投资者个人财产相区分  张某,是一位个体户。他与另一位个体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A服装贸易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张某全部的产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而只是给他股份和债权

6、(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全部股份(90%)。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最终解散。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但是,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A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张某就是公司。因此,张某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对公司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2.张某要求清偿债务有无法律依据?  3.法院将如

7、何处理该债务清偿案件?  答题要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的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并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均来自股东的投资,公司一旦成立,股东就丧失了财产所有权,而取得股权。股东个人无直接处分公司财产的权利,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也不得抽回出资。只有当公司终止时,股东才有可能对剩余财产进

8、行分配。因此,不能将公司财产和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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