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

ID:15126387

大小:52.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8-01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_第1页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_第2页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_第3页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_第4页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自己收集整理的错误在所难免仅供参考交流如有错误请指正!谢谢    经济法学案例汇编(一)    一、国有企业募集设立改建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试分

2、析:  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题要点: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千万元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5千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3.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出资资本的20%,而火炬厂的工业产权作价已超过了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

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o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  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用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以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

4、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  试分析: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题要点:  1.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中应当对注册资本做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D公司的注册资

5、本为60万元超过了50万元的法定最低限额  3.A、B、C的出资形式是合法的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其实际出资过程中B、C是合法的A是不合法的因为A没有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4.在认缴出资额方面A是违法者A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额的股东B、C承担违约责任三、公司法人财产与投资者个人财产相区分  张某是一位个体户他与另一位个体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A服装贸易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张某全部的产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而只是给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全部股份(90%)由于经营不善该公

6、司最终解散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但是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A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张某就是公司因此张某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对公司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2.张某要求清偿债务有无法律依据?  3.法院将如何处理该债务清偿案件?  答题要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的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

7、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并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均来自股东的投资公司一旦成立股东就丧失了财产所有权而取得股权股东个人无直接处分公司财产的权利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也不得抽回出资只有当公司终止时股东才有可能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因此不能将公司财产和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混为一谈也不能要求公司股东超出其投资数额而以其他财产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张某具有双重身份张某既是公司

8、的股东又是公司的债权人我们应加以区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