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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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天津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序号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1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1.《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

3、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统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对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标差错数额在5人以下、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差错数额在50万元以下、应付职工薪酬指标差错数额在100万元以下、能源消费指标差错数额在20吨标准煤以下的,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的;(四)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1.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具有以下情形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通过自查发现问题或统计机构工作人员核实

4、、查询指出问题的,利用关网前可以修订数据的机会,主动与统计机构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及时在联网直报平台上改正数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1)价值量指标差错率在5%以下且差错数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2)差错数额在以下额度范围内的:规上工业:工业总产值低于200万元、营业收入低于2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于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资低于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

5、低于50万元;限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低于2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于50万元;限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低于2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于50万元;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低于1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于50万元;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低于5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于50万元;房地产业:商品房销售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于50万元;规上服务业:应付职工薪酬低于100万元、应交增值税低

6、于50万元、营业收入低于100万元、本年折旧低于100万元、营业利润低于50万元;能源:煤炭消费量合计低于20吨标准煤、电力消费合计低于20吨标准煤;劳动工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低于5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低于50万元;企业研发:研究开发人员合计低于5人、研究开发费用合计低于50万元。序号违法行为名称法定依据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2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1.《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

7、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8、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第七条:“统计违法行为人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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