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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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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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司法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的案件,可向人民法院借用审判卷正卷。借用案卷应当出具借卷函,案件审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归还人民法院。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卷宗应当规范,同时需附有下列材料:  (一)申诉人的最新通讯地址(电话、具体地址、邮政编码);  (二

2、)申诉书及对方当事人同等人数的申诉书副本;  (三)申诉人是法人或组织的,应附有有效的工商登记材料、最新年检材料;  (四)申诉人收到抗诉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一审生效的案件提出抗诉,经原审法院再审后,申诉方仍未上诉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不予受理。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发现抗诉不当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再审之前,决定撤回抗诉或撤销抗诉。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裁定再审之前,申诉人书面撤回申诉或者确认涉案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提交该协议

3、,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涉案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回抗诉。  第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发现就同一案件是否启动再审程序正在进行审查的,应当终止审查,按照抗诉案件处理。  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收到人民检察院抗诉书的,不作为抗诉案件审理,但应当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在审理时将此情况告知各方当事人,案件审结后应将裁判文书送有关人民检察院。  第八条 抗诉案件一般应当由原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下列抗诉案件,可以由同级人民法院再审:  1、下

4、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2、下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再审裁判的;  3、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已经上级人民法院复查维持的;  4、有重大影响或由原生效裁判法院再审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经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建议或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审的。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应在开庭再审三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人民检察院无正当事由不派员出席庭审的,人民法院裁定视为撤回抗诉,并恢复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第十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

5、应当指派检察员(代理检察员)出庭,并在《出庭通知书》中标明出庭检察人员职务。  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不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事人对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发表过激言论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抗诉再审案件,原则上围绕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进行审理超出抗诉理由范围的申诉理由确有道理,且据此足以对原生效裁判予以改判的,人民法院对该部分申诉理由可予以审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一)原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的:  1、申请

6、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生效裁判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  (三)生效裁判所采信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上述由人民检察院调查所取得的证据,应当在抗诉书中予以注明,由当事人通过查阅检察院卷宗在庭审时提出,进行质证。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后,有下列情形之

7、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再审诉讼:  (一)申诉人书面申请撤回申诉的;  (二)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经合法传唤,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四)申诉人主体消失,没有继承人、权利义务继受人的,或者继承人、权利义务继受人放弃继承或参加诉讼的。  属本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人民检察院以生效裁判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出抗诉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及时作出再审裁判。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行政赔偿抗诉案件裁定再审后,发现当事人

8、达成和解协议,但尚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将生效的调解书送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立案再审;对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受移交后一个月以内立案再审。立案再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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