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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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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房屋鉴定收费标准 南京市物价局近日批复该市房产管理局,同意适当调整该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 收费面积按实际鉴定单元面积累计计算,涉及整幢房屋安全的局部鉴定按整幢房屋面积计算。委托人要求对其单套房屋安全鉴定的,按单套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鉴定费按规定计算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收,单套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收。根据房屋结构不同,安全鉴定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其中,砖木结构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砖混结构6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7元/平方米,非住宅结构按上述标准乘系数。高温、有毒、有害建筑环境,鉴定工作条件困难的乘系数。
2、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乘系数。政府列为保护范围的建筑物及高层建筑乘系数。房屋安全司法鉴定的乘系数。房屋加层、改造鉴定的乘2系数。根据规定,以上加乘只能加乘一次(非住宅加乘系数除外),不累计加乘。如一处房屋同时有多项加乘的,取最高一项加乘。 此外,社会福利单位用房、义务教育的小学及独立初中校舍、经济适用住房安全鉴定费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户、非在职优抚户及低保对象的非经营性用房免收鉴定费。单项鉴定阳台、雨篷的按400元计收。 据介绍,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实行“自愿委托”原则,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
3、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可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房屋安全鉴定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备注 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元/平方米 社会福利单位用房、义务教育的小学及独立初中校舍、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 宁价房186号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户、非在职优抚户及低保对象的非经营性用房免收鉴定费。 1、住宅 砖木结构 元/平方米 5 砖混结构 元/平方米 6 钢筋混凝土结构 元/平方米 7 2、非住宅 元/
4、平方米 按住宅结构分类收费标准乘系数收取。 二、房屋安全可行性评估费 元/处 特困企业生产经营用房减半收取;社会福利单位用房及社会救济户、非在职优抚户免收。 宁价房291号 1、住宅房屋 元/处 1200 每增加一处加收400元,每套收费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2、非住宅房屋 元/处 1800 每增加一处加收600元. 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费 按文执行 宁价房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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