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

ID:7306756

大小:33.6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2-11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_第1页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_第2页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_第3页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_第4页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当前民事审判中如何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制度。从1937年我党在陕甘宁边区创立的“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马锡五式审判方式”发展至今,凝聚着新中国几代司法工作者的心血、智慧和经验,以其蕴含的深刻的法理内涵与丰富的人文精神被西方司法者誉为“东方经验”。当前我们对调解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提高了重视程度,经过充分调研,最高院于XX年8月与XX年3月先后出台了《关于民事调解

2、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从而在制度上对诉讼调解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引导和推进。通过近段时间的努力,“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一民事审判方针在实际审判之中得到了落实,以调解为主、以判决为基础的民事诉讼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调解工作的必要性   我国有五千年“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调解制度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众基础。实践证明,弘扬调解文化、扩大调解范围、提高调解成功率

3、,对公平地化解民事纠纷,降低当事人诉累,节省审判资源,构建和谐司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调解有助于大幅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降低法院的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审判是一个通过程序、证据来使事实得以再现的过程,一个官司打下来不仅法院要投入大量的审判成本,对当事人来说也是很大的诉累。调解是双方自愿,方便快捷解决纠纷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以情感人的谈判空间,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使双方当事人减少了收集证据,举证、质证等许多麻烦,减轻了诉累,为双方今后生活中的和睦相处,工作上的精诚合

4、作奠定了基础,使其获得远比经济价值更重要的社会价值。还有又大大的降低了法官的工作压力,节约诉讼成本和审判资源,可谓是三全其美的好方法。   加强调解工作是减少诉涉上访、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手段。有些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法官也付出了巨大努力,但双方当事人总有一方或双方在上访,很大原因是法官仅依法办案,没有通过调解赢得当事人的认可。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曾指出:老百姓之所以对我们一些案件不服,到处上访,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我们的一些案件审理质量不高,一判了之,该调解的没有调解,只追求法律效果,不追求

5、社会效果。因此,我们要到老百姓中间去,通过调解的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践证明调解结案将减少涉诉上访、信访,促进了当地的稳定和谐。   加强调解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开双方心理上疙瘩。不少像离婚、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中渗杂心理失衡与感情敌视因素,调解通过对双方心理的调适和双方利益的互让起过良好的心理安抚作用,使双方当事人能在调解过程中找到双方情感的互碰点和利益的平衡点,使双方理性的面对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解决问题,使双方误会的坚冰融化,情绪的对立得以解除,感情的裂痕得以修复,利益的

6、冲突得以缓解。   加强调解有利于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诉讼。较判决相比,调解过程中双方有充分的发言权与决策权,通过互相的谅解妥协最终能心平气和的理性的看待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这种双方的自愿、互让与积极参与不仅能提升广大当事人的解决纠纷的法律意识,亦能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申诉和缠讼的根源。同时调解的过程又是一场生动具体的法制教育课,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解决了纠纷,效果显著,能够使诉讼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等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从而可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二、当前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一,职权主义

7、浓重,自愿原则难以实现。我国民诉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而从目前调解现状看,大多数法院实行的都是“调审合一”的模式,法官往往具有调解者和裁判者的双重身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的主体地位强化,甚至很难做到不以职权压人。因此法官当其以调解者出现时,会出现“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以诱压调”等现象,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第二,严格依法解决诉争与调解时适用法律的随意性之间的矛盾,使合法原则难以遵守。调解结果与法官严格依法作出的判决

8、结果,肯定会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这就出现了严格依法解决纠纷和适用法律随意性的矛盾,甚至法官给人以“和稀泥”的印象,淡化了法律的权威。   第三,让步息诉与权利保护的矛盾,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护。调解从根本上来讲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妥协和让步。但有些争议不能或不应当妥协,例如标准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对银行、保险等垄断行业的格式条款就不应调解。实践中法官为达成案件的调解,常常对当事人苦口婆心地做工作,要求当事人保持谅解和克制并做出让步。这种让步往往是当事人一方的单方面让步,而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