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303516
大小:33.31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2-11
《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非法传销是信息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滋生的怪胎,属于经济邪教,其根本目的是非法聚集公众资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传销组织严密,传销渠道隐蔽,发展规模大,欺骗手段高明,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本文结合江津实际,就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一探讨。 一、主要特点 组织严密,内部分工细,呈“金字塔”管理模式。传销组织不仅有严密的工作和组织纪律,还有一整套的操作流程,分工细,责任明确,易于躲避打击。一个“品牌”的传销,多个窝点授课,少则10人,多则20余人,窝点头目实行单线联系,直接对其上一级负责,其它成员
2、互不往来,而且采取人盯人的办法,互相监视,互相控制,以防与外界联系和外逃。传销人员之间只知道自己上线,真正的幕后老板谁也不认识,从我市查获的14个传销窝点头目来看,也只是四、五级的位置,大老板从不与窝点头目联系,只是电话与下一个级别联系,层层传递信息,实施遥控指挥。 跨地区传销居多,人员结构复杂。一是传销公司不在其注册地而是跨省、市进行传销活动;二是传销公司不在传销行为地发展本地传销人员,传销人员均来自外地。我市查处的传销人员中,湖北、河南、广东、安徽等省市的人居多,达146名,且人员结构复杂,由原来的城市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到大中
3、专学生参与,给我们查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传销人员文化层次较高,公关能力较强。我市查处的146人传销人员中,高中文化以上的占80%,其中大专以上文化有52人,可见,这些从事传销的人员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知识文化水平,有的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并且加入传销组织后还要经过传销专门培训,为传销产品和发展“下家”提高公关能力。他们能言善辩,增加了传销产品的可信度,故易于打开传销局面,导致更多的人受蒙蔽。加之这些大中专学生都懂计算机,使得“传销”这个“虚拟网络”的“虚拟”空间扩大化,你诱我,我诱他,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传销对象特殊,欺骗性大。
4、传销商品与其它商品的销售渠道和对象存在的根本的差别,在于它不需进入商场,也不需要用产品面对面的与消费者交流,传销靠的是传销者对产品的夸大其词和巨额的利润回报。销售的对象也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同学这一特殊的群体,传销者正是利用这一特殊的关系,使其传销屡屡得逞。 二、基本成因 任何一种行业,都有其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环境,传销行业也不例外。究其成因,主要有: 虚夸传销致富捷径,“一夜暴富”颇具诱惑性。按照传销组织内部人的说法,加入传销,一个人从穷光蛋到百万富翁最慢需要一年多时间。传销组织利用青年人发财心切的特点,以宣扬“高收
5、入”的伎俩进行洗脑,并让所谓成功人士交流心得,软硬兼使,直至受骗自甘陷入传销泥潭。一位沦为传销的大学生告诉笔者说:“参与传销就是为了赚钱。因为这个东西可以赚到钱,一年可以赚一两百万。如果是真正按照其模式运作,一年赚几十万没问题”。可见其诱惑性之强烈。 以传销为就业的新门路。传销活动之所以盛行,就是利用了当前就业难的困境,投机取巧,以“高收入”,“好工作”为诱饵,骗取无业人员的信任,特别是大学生,刚步入社会,对生活充满激情,急于实现人生价值,却因社会阅历浅,易上当受骗,甚至执迷不悟,甘愿陷入传销歧途。 [本文来源于大ˇ秘ˇ书ˇ网-www.d
6、amishu.cn-有文章需求,请到大*秘*书*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 以“直销”为幌子进行非法传销。当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强,既以经济利益,快速致富或高额回报作诱饵,又以所谓的“直销”、“科学营销”等加以伪装并大势宣扬“合法”。一名“讲师”在介绍公司直销“欧丽曼”化妆品时称,每套产品3350元,其中3200元是产品的费用,150元是网络管理费,交了3350元就加入了公司,在以后销售时,拿包括有18件一套的化妆品就不用再另外付费了。再以后,你就介绍别人加入组织,你介绍的人越多,工资升得越快,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7、如此很大程度上骗取了一部分想快速致富、快速脱贫的人的信任,大部分人因受诱骗所致加入到非法传销的行列。 打击犯罪存在四难。一是取证难。传销活动上线人员取得非法所得后,立即将非法所得转移,使在追缴非法所得上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下线人员在缴纳“加盟费”后都未取得缴费凭证,也使在非法所得数额的认定上,缺乏有效的证据。加之一些“入迷”者在被查处后,执迷不悟,不讲实话,传销者之间互不往来,给侦办案件带来困难。二是主犯难抓。传销主犯躲在幕后,身居异地,遥控指挥,抓获查处的传销窝点的主要头目大多在四、五级人员,一旦案发,无法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难以达到打
8、击的目的。三是定罪难。利用传销或变相传销手段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由于对传销的违法性没有科学界定,给实际工作中对立案查处传销就无法准确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