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ID:725496

大小:3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09-02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_第1页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_第2页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_第3页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_第4页
资源描述: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围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筑牢建筑业从业人员“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全力推进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二、组织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建管系统的委领导任副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安全总站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三、

2、创建目标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工地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的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一)强化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与食品监管部门-4-密切配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文明施工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工地食品安全。(二)认真落实餐饮服

3、务许可制度。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着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工地经营食堂必须向食品监管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三)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筑工地开设有食堂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并按要求开设食堂并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等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食物中毒。(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各施工单位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

4、文明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工地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五)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各施工单位要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五、实施步骤(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年5月中旬前)。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创建工作。(二)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地食品安全卫生监管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

5、品安全卫生相关知识纳入到企业、项目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并适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结合-4-各项专项检查督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内容。必要时,可邀请本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加大处罚力度,视检查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或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处理。(三)迎接验收阶段(时间由市食安办确定)。配合市食安办,共同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六、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部署。各区县城乡

6、建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部署,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要切实把握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新格局。(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行业积极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良好环境。(四)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及时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每

7、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市城乡建委,每半年将创建工作进展书面报告市城乡建委(联系人:赵中良,联系电话:63671080,邮箱:184634557@qq.com,传真:63672073)。-4-重庆市城乡建委办公室2017年5月2日印发-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