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237325
大小:37.69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2-08
《小议质监执法取证的内容和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小议质监执法取证的内容和原则取铁证办铁案 ——小议质监执法取证的内容和原则 随着人们的文化素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日益增强,时代的前进要求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日益提高。众所皆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实施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棉花纤维检验监管的综合机构,行政执法是实施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主要是要查清事实,依据事实认定是否违法,然后判断其是什么违法行为,应给予何种处罚,而要查清事实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作支撑。因此取证是行政执法中至关重要性关键环节,现就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如何取证浅
2、析如下: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它是作出正确判断的基础和依据,是行政执法的核心和基础,是影响行政诉讼最终结果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作为证据,不论行政、民事或刑事证据,均具有“三性”,即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这是使证据材料成为证据的标准。证据的“三性”是证据规则中的核心概念,因为“三性”贯穿于举证、取证、质证和认证的全过程,决定着证据与非证据的界限,也决定着证明力的大小,我国在《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作为行政证据的七种证据: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
3、现场检查笔录。除此之外就是非法定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根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1、严格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根据行政案件证明标准“宽于刑事案件,严于民事案件”的法律原则,执法人员要综合全案情况审查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形成完整的证据销链,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一、取证的内容 证据的收集,是执法的关键。收集的证
4、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性依据,作为证据材料能不能证明事实,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收集证据必须注意两点: 1、收集证据必须由从事执法工作的办案人员依法进行,技术机构不能单独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只能配合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给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案例:XX年4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在我县某镇一定收购花生米的个体工商户,严重缺斤短两,坑害农民利益,接举报后,执法人员考虑到该商户可能涉嫌破坏使用计量器具准确度,就与技术机构的检定人员联合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到该镇进行检查,发现该商户用于收购花生米的一台500A衡器经过了检定,但
5、仔细一检查,该衡器的左侧支点刀已严重松动,可以左右移动,使计量器具准确度遭到严重破坏,经计量检定人员现场反复测量,误差在±10%。该商户在违法事实面前承认了是自己故意松动支点刀,掩盖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这一违法事实,并交待了由于市场竞争残酷,只有在计量器具上作弊获得利润。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又连续对该镇这一带收购花生米的商户进行了检查,都存在着严重的计量违法行为,根据这一情况,检定人员进行了现场测量和检定,并出具了报告,为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使多起计量违法案件形成了铁的事实,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办成了铁案,纠
6、正了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民利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收集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集证据主要围绕下面几方面进行: 1、对违法主体证据资料的收集。对违法主体证据资料的收集主要是对能确定行政相对人身份的合法资料收集,如对法人单位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代码证书、事业法人登记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企业的章程等,而非伪造的相关证明。 2、对案件违法事实本身的调查:包括现场检查、现场有关物证的收集,对案件违法事实本身的调查是十分重要的,对整个案件的办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尽量做到详细和完整。
7、 案例:XX年3月21日,接群众举报称某钢铁有限公司涉嫌正在无证生产热轧带助钢筋。由于该公司规模较大,执法人员无法确定涉嫌无证生产势轧带助钢筋车间的具体方位,所以执法人员决定采取蹲守的办法,通过询问进出该公司的货车司机,确定了该车间位置,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不在,该公司总工程师魏某、生产处长李某陪同检查,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执法人员发现正在生产热轧带助钢筋,标注的钢号为HRB37503,型号为φ20mm,生产日期为XX年3月20日,炉号为2202,标牌2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根据现场检查情
8、况,执法人中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提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该公司103-01549号《某钢铁有限公司检斤磅单》等有关证据,以上两份证据都是复印件,未经过行政相对人的签字确认。在调查过程中魏某承认该公司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未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但魏某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但同意生产处副处长蔡某代签。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