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

ID:7008986

大小:50.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2-01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_第1页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_第2页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_第3页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_第4页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全县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

2、、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

3、/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3.退役军人、城乡环境同治环卫人员、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家庭有商业门面、住房出租和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或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

4、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6.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积住房的;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等高档非生活消费品的;购买分红性商业保险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购置使用电脑、空调和电冰箱的;  7.夫妻双方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的,父母、子女之间有能力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

5、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1.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核实情况的;  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无理取闹、殴打工作人员的;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6、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

7、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

8、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