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期末复习材料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

ID:68490732

大小:60.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21-11-11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1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2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3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4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5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6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7页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_第8页
资源描述:

《民诉期末复习材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即概念民事诉讼法,就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用以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行为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2.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和种类?解决机制:私力救济→自决,和解社会救济→调节,仲裁公力救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国我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诉讼〔仲裁〕与非诉讼〔和解,调解〕3,我国的民事诉讼适用的围?简答题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围一、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即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民事案件的围。二、民事诉讼法对人

2、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4条:凡在中华人民国领域进展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围,即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适用。三、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四、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民事诉讼法第4条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即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空间围。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容,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l.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4.其他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分为以下五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

3、诉讼和承当的诉讼义务。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通常包括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诉讼主体的关系,有两种观点:等同说。认为诉讼主体就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2、区别说。认为诉讼主体与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诉讼主体同时可以享有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承当相应的义务。区别:一是没有诉讼主体的参加,诉讼将无法进展,二是诉讼主体对诉讼的发生、变更、终结起着决定性或重要的作用。诉讼主体必定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反过来,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者,未必是诉讼主体。区别说已经为

4、大多数学者承受,并成为通说。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5民事诉讼的根本原那么,概念,容,法条?二、根本原那么的分类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通说是将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那么分为两大类:即共有原那么与特有原那么。共有原那么是根据宪法原那么,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的根本原那么,这类根本原那么的特点是:它不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而且也适用于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共有原那么有六个,分别是: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原那么;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进展独立审判的原那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那么;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那么;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展诉讼的原那么;人民检

5、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视的原那么。具体表达于民诉法第6、7、8、11、14条。特有原那么是根据民事诉讼的特殊要求制定的根本原那么,反映了民事诉讼的特殊规律性。因此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那么,简称特有原那么。特有原那么有:诉讼权利平等原那么;同等原那么和对等原那么;法院调解原那么;辩论原那么;处分原那么;支持起诉原那么.具体表达于?民事诉讼法?第5.8、9、12、13、15条和民事审判实践中。6,民事审判根本制度,四个制度,掌握民事审判的根本制度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所必须遵循的根本规定程序。是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以民事诉讼的根本原那么为指导,对人民法院审判

6、民事案件所规定的一系列规体系。通常比拟具体,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规作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审判的根本制度包括: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度一、合议制度的概念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展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为合议庭。二、合议庭的组成..word.zl...合议庭的组成因审级的不同而不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第一审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第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3、再审的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

7、,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三、合议庭的活动原那么合议庭组成后,由院长或者庭长从参加合议庭的审判人员中指定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审判长的职责是组织合议庭的具体活动,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体组织、指挥审判程序。但是,在案件审理方面,审判长没有超越其他审判人员的权力,关于案件的审理应当采取以下原那么:1、集体活动的原那么。2、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一、回避制度的概念回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