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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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安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食品批发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县局各相关职能股室、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xx政〔201x〕xx号)文件精

2、神,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抓手,监督市场开办者(含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下同)履行审查、管理、信息报告等义务,市场开办者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以全面提高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状况为核心,严格市场准入、严把质量关口、提升监管效能,通过1年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使全县食品批发市场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各项责任制度及科学监管制度全面建立,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守法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县食品市场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可靠保障。二、组织领导及工作部署(一)成立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领

3、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股,办公室主任温安青担任,副主任由胡维担任。(二)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x年5月-8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职能股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第二阶段(201x年9月至2015年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职能股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县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督查。第三阶段(201x年3月至2015年5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职能股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要认真做好

4、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县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三、工作措施(一)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准入。进入批发市场经营的食品,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随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婴幼儿配方乳粉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x〕251号)执行。进入批发市场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随附政府相关部门或者组织、机构出具的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检测报告。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凭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入市销售。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有检验

5、检疫合格标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未取得任何认证或无任何产品质量相关证明的食用农产品,未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测(快速检测)合格,不得入市销售。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附加标识的,须包装或附加标识后销售。包装物或标识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标明添加剂名称。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食用农产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二)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批发市场的开办者,要落实管理责任,履行应尽义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经营区域进行合理布局、划分,经营区域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标识;要审查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

6、安全责任书,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管理措施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监督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时制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督促改正;经营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要建立检验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必要的检验;保证市场内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三)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经营者要明示主体资格,做到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并按规定记录销货台账。食用农

7、产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进货记录制度,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查验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标志),并建立产品进货记录,如实记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或索取有相应信息的发票、票据;在固定摊位或者专柜显著位置悬挂标示牌,如实标明销售的农产品品名、产地以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内容;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要建立农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载批发或者销售的农产品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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