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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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19911205(颁布时间)19920101(实施时间)20101220(失效时间)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对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秀近代建筑,是指本市范围内自一八四○年至一九四九年期间建造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下列建筑(包括建筑群,下同):(一)在近代中国城市建设史或建筑史上有一定地位,具有建筑史料价值的建筑物和中国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二)在建筑类型、空间、形式上有特色

2、,或具有较高建筑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三)在我国建筑科学技术发展上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四)反映上海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和街区。第三条 优秀近代建筑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的价值,分为以下三个保护级别:(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三)上海市建筑保护单位。第四条 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管委)负责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负责属于上海市建筑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负责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第五条 属于上海市

3、建筑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由市规划局和市房管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属于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由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市文管委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由市建委和市文管委提出,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第六条 市建委、市文管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名单前,应提请优秀近代建筑保护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评议。专家小组成员由市建委、市文管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共同聘请。第七条 对优秀近代建筑应划定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4、上海市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房管局确定。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文管委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范围,由市文管委、市规划局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第八条 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要求,分为以下四类:(一)不得变动建筑原有的外貌、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修。(二)不得变动建筑原有的外貌、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建筑内部其他部分允许作适当的变动。(三)不得改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建筑内部在保持原结构体系的前提下,允许作适当的变动。(

5、四)在保持原有建筑整体性和风格特点的前提下,允许对建筑外部作局部适当的变动,允许对建筑内部作适当的变动。属于建筑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保护要求的具体适用,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房管局根据保护级别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确定。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保护要求的具体适用,由市文管委会同市规划局根据保护级别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确定。但文物保护单位不适用前款第(四)项的保护要求。第九条 优秀近代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以下简称所有人和使用人),须按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不得擅自改变优秀近代建筑的现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现状使用性质的,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须报市文管委审批,其中公有房屋须事

6、先报市房管局审批;属于上海市建筑保护单位的,须报市房管局审批。涉及城市规划的,市文管委或市房管局应征得市规划局同意。优秀近代建筑的现状使用性质与原建筑设计性质不一致,影响或可能影响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的,市文管委或市房管局可作出调整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决定。第十条 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从事下列有碍建筑安全的活动:(一)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等危险和有害物品;(二)在非生产用房中擅自安装动力设备;(三)有碍优秀近代建筑安全的其他行为。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优秀近代建筑附属设施和庭园、绿地的用途。第十一条 优秀近代建筑的所有人须对优秀近代建筑定期进行修缮,维护建筑原

7、貌,保持建筑完好。具体修缮标准,由市房管局制定;其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具体修缮标准,由市房管局会同市文管委制定。第十二条 优秀近代建筑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对优秀近代建筑进行日常管理。第十三条 对优秀近代建筑不得擅自修缮、改建、扩建或进行变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的大修。对优秀近代建筑的修缮(包括不变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的大修),须报市文管委或市房管局审批。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允许变动的改建、扩建及变动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的大修,经市文管委或市房管局同意后,报市规划局审批。第十四条 在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工程或擅自对其他建筑

8、进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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