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ID:6677620

大小:35.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1-22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_第1页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_第2页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_第3页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_第4页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100716(颁布时间)20101001(实施时间)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10年7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康复第三章 教育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五章 文化生活第六章 社会保障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2、本条例。第二条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念,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稳定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公益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按照国家

3、和省的规定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应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有关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建立残疾人工作考核机制,每年对各成员单位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三)组织开展涉及残疾人保障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向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四)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做好残疾人保障其他方面的工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同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工作委员

4、会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开展与残疾人权益相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吸收同级残疾人组织参加。第六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并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第七条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残疾人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

5、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残疾人参与管理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服务。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优待扶助的重要凭证。残疾人证由设区的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核发。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或者专门医疗机构应当协助残疾人联合会开展残疾评定工作。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

6、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并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扶残助残主题活动。第十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鼓励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特殊教育工具和信息交流无障碍产品等的开发和应用。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宣传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刊登、播出反映扶残助残的公益广告,报道扶残

7、助残和残疾人先进事迹。第二章 康复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按计划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动态监测。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生活、生产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贫困家庭

8、的残疾儿童逐步进行免费医疗康复。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建立残疾人康复机构,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或者室,在特殊教育学校(班)、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其他残疾人集中的机构设置康复训练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相关专业或者开设康复课程,培养各类康复专业人才。第三章 教育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