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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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行政执法的几个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宫钊)【必读书目】——199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4.1)——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10.1)——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7.1)——2004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1年5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2012.1.1)——201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1.1)一、关于依法行政(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

2、政实施纲要》。法治的主语或主体应当是“法”,也就是Ruleoflaw,而不是Rulebylaw。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行政。——依法治事,即管理社会,治国安邦。——依法律己,约束手中的权力。1、政府的性质(中国)——政府不再仅仅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政府是社会公立组织。公立,就要“尚公”。——政府代表公益。代表各个阶层、各种利益集团的共同利益。2、法律的性质——法律的性质不再仅仅是阶级斗争的工具。10——法律的性质:社会公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反映社会公意。3、结论——法治的实质和核心乃是法律的统治。——所谓的依法行政:概括

3、起来说,就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法治政府:就是始终坚守和服从法律的统治,即法律至上原则的政府,也就是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都始终依据法律而展开,并符合法律的实质和程序要求。——法治政府的基本标志就在于:第一、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而展开。 第二、政府的全部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职权法定。即非经法律明确授权可为,行政机关不得为之。“无法律即无行政”。对公民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对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明文授

4、权即为禁止。——于法有据。既要在实体上合法,也要在程序合法。——法律优先。——法律保留。2、合理行政——非歧视原则。同等对待、前后一致、遵守惯例。——合目的性原则。——比例原则。又叫平衡原则,为行政法的“皇冠原则”。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面对多个可选方法,应尽可能选择最小不良作用者。即对公民、社会造成的损害最小。3、程序正当10法律程序被称为法的生命存在形式。关于程序正当的三个重点:——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你有权不保持沉默(米兰达明示)。——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4、高效便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

5、配置行政资源。——创新行政管理方式。5、诚实守信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上一般被称为“信赖保护”原则,地位可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等同。信赖保护原则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政府行为应该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二是如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撤销,必须对那些基于信赖该行政行为而获得利益的相对人给予合理补偿。6、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权”是指“权力”(power),而不是“权利”(right)。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行政权力是不能放弃的。——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二、关于行政执法(一)行政执法的内涵行政执法,是指行

6、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102、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3、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法作出的。4、行政执法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影响。——关于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关于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依据问题(二)行政执法的主体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只有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

7、格,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  ——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明文规定建立某一机关或组织承担某种行政执法任务;另一种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将某种执法权直接赋予某个业已存在的机关或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  ——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2、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原则行政执法活动一般由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体现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凡是法律没有明文

8、规定由哪一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上都应将有关执法权赋予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省直部门只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直接管辖的事项、跨区域的事项、管辖权限有争议的事项,以及负责建章立制、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3、关于委托执法10委托执法是执法机关的一种职务活动。委托的执法权必须是委托机关本身固有的权力。——由委托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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