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乡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新政文【2009】209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9年8月13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日新乡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省有关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2、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新乡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其他负责人由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三条 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市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企业负责人经营
3、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挂钩,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 (四)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维护出资人、企业负责人、职工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
4、境保护,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 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 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期;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市国资委决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一)双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和姓名;(二)考核内容及指标;(三)考核与奖惩;(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七条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
5、净资产收益率。 (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企业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净利润中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3)对净资产为负值的企业,年度考核基本指标为年度利润总额和资本收益率,资本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资本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10
6、0% 其中:平均资本=〔(年初实收资本+年初资本公积)+(年末实收资本+年末资本公积)〕/2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方法为: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的乘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客观因素由市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审核确定。 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以国资委确认的结果为准。 (2)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
7、均增长率是指企业主营业务连续三年的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考核期末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考核期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1/3)-1]×100% (3)对于国有资产为负值或主营业务收入为零的企业,考核绝对指标或其他相对指标。 (二)分类指标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风险控制能力及发展能力等因素,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要求确定。 对工业企业考核要增加能耗指标。 第八条 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和政府投资类公司的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可优先考虑政策性业务完成、市政
8、府下达的项目建设、投融资项目完成情况,具体指标及其权重按其运营特点在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 鼓励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 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