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ID:6353851

大小:4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1-11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第1页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第2页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第3页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第4页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汽车销售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我部起草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

2、.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6日。商务部2016年1月6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在境内销售汽

3、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  汽车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汽车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应当严格遵守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的经营者以及进口汽车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汽车的,视为经销商。  第六条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城乡

4、一体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  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大力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第七条汽车销售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八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销售管理工作,国务院价格、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销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商务、价格、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管理部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汽车销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的汽车、配件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

5、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所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等商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具备汽车售后服务功能的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

6、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十二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的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享受“三包”服务、召回处理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三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其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应当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

7、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底盘改装国产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合格证书》;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产品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的“三包”凭证。  第十五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

8、务。  第十六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