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和典型、热点案例

关于举办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和典型、热点案例

ID:6324102

大小:212.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1-10

关于举办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和典型、热点案例_第1页
关于举办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和典型、热点案例_第2页
资源描述:

《关于举办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和典型、热点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举办“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及典型、热点案例解析高级培训班”的通知医协培训发[2010]46号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侵权责任法》的重要意义,卫生部于2010年6月28日发布了“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侵权责任法》。与此同时,卫生部重新修订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出台了《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这些新规定对于深入贯彻《侵权责任法》、灵活运用诉讼技巧、及时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侵权责任法律规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为帮助医疗机构准确理解和适用《侵权责

2、任法》,指导临床实践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特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10-15-02-108(国)]“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及典型、热点案例解析高级培训班”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研讨内容】 1、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衔接;2、《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单行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关系;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何去何从与“医疗事故”、“医疗损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4、医学会将来在鉴定程序中的角色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明确态度;5、《侵权责任法》实施后

3、对医疗损害进行鉴定的新要求(1)鉴定名称;(2)鉴定主体;(3)申请人;(4)鉴定性质;(5)组织机构;(6)鉴定效力;(7)相关程序法规的制定;6、《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如何把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2)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处理;(3)同命同价的争论;7、发生医疗产品损害赔偿争议时,患者一方仅起诉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可否申请法院追加被告;8、强化医疗告知义务,避免医疗告知缺陷引发的诉讼;9、《侵权责任法》对病历的新规定和新理解;10、病历在医疗鉴定和诉讼中的重要作用;11、影响病历真实性的三大硬伤与病历书写中的几个共性问题;12、患方拒绝

4、在病历上签字的处理;1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实施中面临的难点问题;14、新规则背景下医疗纠纷典型、热点案例解析。【授课专家】刘鑫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卫生法研究中心教授。刘革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时间和地点】深圳2011年01月12日—2011年01月15日(12日报到,13-14日授课,15日全天撤离)【参加对象】1、各地卫生厅(局)医政处(科)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2、各级医院院长、书记、主管医疗副院长、医务处(科)、科室主任、护理部、办公室、纠纷办、信访办、医教科及临床科室负责人;3、各省、市医学会医疗事故

5、鉴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收费标准】培训费860元/人。食宿及其他活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请将报名回执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传真或邮寄正式报名。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于开班前八天发出正式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课程安排等具体事项。报名电话:010-62877337010-62877332(传真)联系人:高维玲13691568960(代章)二零一零年十月医疗纠纷专职处理人员工作实务及典型、热点案例解析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请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姓名职务电话手机E-mail/住宿(是、否)备注注:此表复制有效联系人:高

6、维玲传真:010—6287733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