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

ID:6302147

大小:91.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1-09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_第1页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_第2页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_第3页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_第4页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_第5页
资源描述:

《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比较“营改增”与现行增值税的差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营改增税收政策),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这与货物应税劳务增值税政策(以下简称现行增值税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八类差异。一、纳税人承包、承租经营方式下纳税人的界定不同。营改增税收政策中《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二、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第八条进一步明确了应税服务范围,11即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3、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二)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范围《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这适用的是属地属人原则。《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适用的是属地原则。(三)视同销售的征税范围《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即“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提供劳务”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视同销售的有:1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5、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同的是,这里从事货物销售的纳税人,即使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赠送的货物,仍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四)非营业活动的

6、范围《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是指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三、税率(一)税率《试点实

7、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部分低税率货物,税率为1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油气田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税率营改增税收政策中《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油气

8、田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现行增值税政策中财税[2009]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油气田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四、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