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报送资料管理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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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报送资料管理规范》的通知青地税函〔2010〕200号成文日期:二○一一年一月四日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报送资料管理规范》的通知青地税函〔2010〕200号成文日期:二○一一年一月四日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范其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及省地税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修订的《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报送资料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并提出

2、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备案项目管理的认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企业所得税有关涉税项目将由过去的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这种管理方式的转变,给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在全面掌握企业税收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保证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因此,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管理理念,认真扎实地做好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管理工作。    二、做好对纳税人取消审批项目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    企业所得税备案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时间集中的特点。各单位要根据《管理规范》要求,利用各种形式向纳税人做好宣

3、传,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项目,应提请备案,原则上备案项目实行一年一备案制度,对于事前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纳税人一般应于年度申报前(有明确时间规定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备案,经主管地税机关登记备案后,自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主管地税机关应实行一窗式受理服务,在受理纳税人备案项目时,应向纳税人出具《税收优惠备案项目受理通知书》(附表1),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附表2),告知纳税人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4、》(附表3),告知纳税人不执行。《税务事项通知书》应有《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附表4)。    纳税人应在认真学习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出企业所得税涉税项目备案申请,合法获得税收优惠主体资格;要依法进行税收财务会计核算,严格划分和核算征税业务和享受税收优惠业务,正确计算税收优惠金额。如涉税优惠项目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并于重新备案后执行。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备案项目的后续管理,将其纳入纳税评估的必评事项,确保备案项目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各单位除对备案项目建

5、立相关备案制度、登记备案台帐外,还应加强对备案项目纳税人的全面核查评估工作。要着重审核纳税人申请备案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并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对,防止纳税人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重点审核其备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有效;审核其备案减免的适用政策是否准确,有无政策适用不当;审核其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相关调整事项是否到位,减免税额核算是否准确无误,备案有效期满后是否及时恢复纳税,等等。对经审查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备案项目,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已减免的税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备案项目管理

6、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备案项目管理集体审理机制,集体审理机构的人员应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以确保审理的公正、公开、公平。    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部分应在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目录范围内发生的经营业务,方可享受税收优惠。如何确认纳税人是否符合相关税收优惠目录的条件,需要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证明、检测报告或其他资格证书等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参考依据。因此,各单位应加强与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起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营造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税收优惠全面落实到位。    各单位应加强对相关部门在出具报告、证明或年检报

7、告真实性、合法性的鉴别,不断提高自身综合鉴证水平和管理能力,把好备案关口。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事后监督检查中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现有关专业技术或经济鉴证部门认定有误或有疑点的,应暂停其减免税资格,并同时向市局报告。    五、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各单位应于年度终了后6月底前,对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备案项目逐户上报详细资料并分类上报具体企业名单及金额报市局备案;对500万元以下的备案项目分类上报具体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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