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

ID:6294680

大小:335.00 KB

页数:151页

时间:2018-01-09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_第1页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_第2页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_第3页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_第4页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_第5页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案例(工业企业所得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所得税案例转移保险赔偿调整当期利润一、基本案情2002年8月,因邻厂失火造成火灾,某市家俱厂加工车间及仓库被烧,造成存货损失11万元,该厂在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将这部分损失列为营业外支出,并于年末在税前扣除。2003年3月,地税稽查人员在对该企业的汇缴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为投保单位,于是决定做进一步审查。稽查人员了解到2002年末保险公司已就此损失向该厂赔偿了7万元,而查看“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却未有冲减额。后经仔细查账与询问,得知原企业收到保险赔偿费后,将其记入了“应付福利费”项目。即:借:银行存款70000贷:应付福利费70000另

2、据检查,企业2002年自行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已按18%的税率最终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各项税额为18万元,其他地方各税的计算和缴纳均无错漏。二、定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不得扣除”151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该厂在收到保险赔偿后,不冲减营业外支出,而是转入“应付福利费”账户,

3、是故意在账簿上少计应税收入,减少当期计税利润,造成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1600元[(70000+30000)×27%-30000×18%]。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该企业所偷税额21600元占当年应纳税额201600元(180000+21600)的比例为10.71%,已达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偷税罪标准。三、处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

4、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1应依法向该企业追缴企业所得税21600元,并对所偷税款21600元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1600元。鉴于企业已涉嫌构成偷税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账务调整如下:(1)借:应付福利费7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

5、0000(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1600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1600(3)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1600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21600贷:银行存款43200(4)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8400贷:本年利润48400注:这部分增加的“本年利润”在计算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予以剔除。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并将该账户余额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而不再通过“本年利润”账户。利用“预收账款”截留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一、基本案情2003年5月,某市地税稽查人员

6、在对该市一家机械设备厂进行2002年度所得税缴纳情况检查时,发现该厂有大量预收设备款的业务,其“预收账款”151账户本年贷方发生额为1097921.81元(不含税)。经审查有关销售合同,稽查人员发现涉及预收款的销售合同已经实现,经对购货方企业询问,合同单位已经收到发出的货物,但是该机械设备厂却未结转收入。另外,经审核,“产品销售成本”中的单位成本远高于“产成品”账户中的单位成本。由此税务机关初步认定该厂已结转“预收账款”中的销售成本。后经对企业财务人员询问,发现该企业按发出商品结转产品销售成本,利用“预收账款”进行利润截留的事实。另外,经检查

7、人员落实,企业2002年度账面利润3056780.12元,已按33%的税率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二、定性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29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该机械设备厂2002年度“预收账款”中的1097921.81元,其相应产品成本已提前结转,销售已经实现,该数额实为其本年截留的利润。应调增2002年度计税利润1097921.81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62314.20元(1097921.81×33%)。该企业通过多列成本、销售收入挂往来方

8、式隐匿销售利润,造成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62314.2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偷税。经税务人员计算,其所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