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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水县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水县宁州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四月前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战略性安排。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举措,对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实施需要,2010年2月经报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宁州镇从原义宁镇分设出来。宁州镇依托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主攻工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城郊型经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保障宁州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实现修水县总体规划赋予宁州镇的功能定位,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了《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立足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土地利用目标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等用地,确定村镇建设和土地整治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宁州镇土地资源的更好利用。修水县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5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6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17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23第
3、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7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30第九章近期用地安排32第十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34第十一章附则38附表1宁州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9附表2宁州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40附表3宁州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41附表4宁州镇土地整治规划表42附表5宁州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3附表6宁州镇不确定选址项目一览表44附表7宁州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5I修水县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镇域概况宁州镇位于修水县中东部,被义宁镇分隔成东西两部分。东接黄坳乡,南抵黄沙镇、征村乡,西与杭口镇、竹坪乡交界,北与四都镇、庙岭乡、上杭乡接壤,是县城
4、城郊镇,也是修水县的工业中心,县城工业园主体坐落于此。全镇辖12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40.95平方公里,现有人口3.1万人。全镇环抱县城,是武汉、深圳、南昌、九江等地进入修水县城的门户,大广高速、省道柯龙线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区位优越显著。第二条规划编制目的和任务为保障宁州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镇域国土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引导和规范宁州镇土地利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特编制《修水县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立足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
5、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45修水县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三条规划编制原则本次规划修编遵循“依法编制、上下结合、因地制宜、相互协调、公众参与、注重实施”的原则。第四条规划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四)《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
6、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五)《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七)《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八)《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九)《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TDT1025-2010);(十一)《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国土资源部);45修水县宁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十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十三)《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十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赣府厅[2007]51号);(十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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