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派出所检察监督机制价值和必要性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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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安派出所检察监督机制价值和必要性探究  摘要:本文从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出发,指出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关键词:公安派出所检察监督机制;价值;必要性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01一、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法律监督是国家为了防止公权力的越轨而构建的具有现代法治意义的制衡手段。在我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即行使着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的权力。公安派出所作为具体行使执法权力的主体,理应受到检

2、察机关对其进行的法律监督。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是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的新举措,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在理论上和制度上均具有当然的合理性。6(一)我国的政治制度是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下,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我国宪法中也由此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检察机关是人民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来自人民,也应当服务人民,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体现人民性,应当直接体察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这也是检察机关“执法为

3、民”理念的具体化和新发展。作为宪法所明确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应当服务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应当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宪法对检察机关定位,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集中体现。这就必然要求将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实现检察工作触角不断向社会基层、向最广大人民群众延伸,落实和拓展检察便民、为民的服务精神,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特点。因此,我国的政治制度是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重要理论基础。6(二)检察机关及检察权的性质是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法理基础。当前我国的

4、地方政府行政层级体制是以省、市、县、乡的四级管理模式为主导的,乡镇一级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监督职能理应辐射到行政权存在的各个角落。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设置仅在县一级,没有与基层派出所相对应的检察机构设置,尤其是面对占有绝大多数土地和人口数量的农村、农民。故而,要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现实需要,就要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推动设置科学、配置合理和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形成和完善,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触角,实现“检察服务基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让检察职能延伸到基层。通过深入

5、基层、服务基层,切实践行执法为民,推动执法观念的更新,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举措的落实,使检察工作反映人民群众的一般正义理念和社会对司法的新期待,以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的基层派出所承担着大量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任务繁重复杂,难免存在办案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准确等问题,同时由于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仍存在着结构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因此,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有其现实必要性和积极意义。(一)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

6、的必要性。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派出所的监督一般是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程序中对具体案件的审查实施监督,是就个案为检察事务而启动。这些监督都属于一种事后监督,6具有显著的偶然性和滞后性,对于派出所的执法活动无法起到实际的促进和督促作用。具体来讲,一般只有在刑事立案并进入到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程序的案件中,派出所的司法活动才可能够进入到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即只有有限的案件能够通过职能衔接进入检察监督的视野。但在实践中,个别派出所存在着以“破案率”、“有罪率”作为工作业绩指标考核的压力下,为了提高破案率,有时就会干脆不立案,或者先破后立、不破不

7、立,立案后又作行政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等降格处理,导致大量案件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以及对于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或者不属于本区域管辖的案件予以立案的现象。①同时,对于存在于提请逮捕之前的侦查活动中的侦查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只能事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但此时违法行为已经发生,对案件当事人的侵害已然发生。同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实施的监督,因缺乏相应的法定措施而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范围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必须加以完善。(二)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的重要意义。61.对于实现公平正义有重要意义。当前,人民群

8、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愈加强烈,特别是对那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甚至于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现象更是如此。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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