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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伽梵歌第八章臻达至尊.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八章臻达至尊 1.阿尔诸那问道:主啊,至尊啊!什么是梵?什么是自我?什么是功利性活动?这物质展示是什么?半神人又是什么?请给我解释分明。 要旨:在这一章,主奎师那回答了阿尔诸那以“什么是梵”起问的一系列不同的问题。同时,也解说了何谓“Karma"(功利性活动),何谓奉献服务和何谓瑜伽原则,以及何谓纯粹形式的奉献服务.《圣典博伽瓦谭》阐明了至尊绝对真理以梵、超灵和博伽梵见称.可是个体灵魂的生物也叫做梵(brahman)。阿尔诸那也询问“atma"(自我)。“Atma”指的是躯体,灵魂和心意。根据韦达字典,“atma”一字既指躯体、灵魂、心意,也指感官。 阿
2、尔诸那称至尊主为“Purusottama”—-至尊者,这意味着他不是拿这些问题在问随便一个朋友,而是在向至尊询问,知道他是能给出确切答案的至高无上的权威。 2.谁是献祭之主?他怎样住在躯体之中?玛杜苏丹啊!那些从事奉献服务的人,怎样才能在临死时认识你呢? 要旨:“献祭之主”或指因德茹阿或指维施努。维施努是原始的半神人之首,包括布茹阿玛和希瓦在内;而因德茹阿则是专司管理的半神人之首.因德茹阿和维施努都是通过亚给雅被崇拜的。但阿尔诸那在这里是问谁才是真正的亚给雅(献祭)之主,主又怎样住在生物之躯内。 阿尔诸那称主为玛杜苏丹,因为奎师那曾杀死了名为玛杜的恶魔。实际上,这些怀疑性的问题本
3、不应出自阿尔诸那心意中,因为他是一位有奎师那知觉的奉献者。这些怀疑就象一个个恶魔一般.而奎师那又是那么诛魔有道,因此,阿尔诸那就以诛灭玛杜苏丹来称呼奎师那。这样,奎师那就会杀灭阿尔诸那心意中出现的一个个恶魔般的怀疑. 这诗节中“Prayana—kale”一词非常重要,因为我们一生无论做过什么,死时定会受到查验.阿尔诸那迫切地想知道那些恒常地处于奎师那知觉者的情况。在临终的最后一刻他们的地位会是怎样的呢?临死时,躯体的所有功能都崩溃了,心意状态不佳。躯体的状况这么糟糕,人或许不能记住至尊主了。一位伟大的奉献者库拉谁卡尔·玛哈茹阿哲(MaharajaKulasekhara)向主祷告:“我
4、至爱的主啊,现在我正当身强力壮,让我立即死去吧,这样,我心意的天鹅就能寻找到你莲花足之梗的入口处.”这里,以天鹅为喻,因为天鹅这种水鸟就是乐于钻入莲花丛中戏游。库拉谁卡尔·玛哈茹阿哲对圣主说:“现在我身体强壮,心意也不紊乱。如果我即刻死去,想着你的莲花足,我所做的奉献服务就肯定会圆满无憾。但我若等待自然死亡,情况如何我无从知晓,因为那时躯体各种功能都趋崩裂,我的喉咙也许会咽塞,不知道还能不能唱颂你的圣名.最好让我即刻死去,”阿尔诸那问的是在这个时候,人怎么才能将心意专注于奎师那的莲花足. 3。至尊人格神首说:不可毁灭的超然的生物叫做梵,其永恒本性谓之阿迪亚特玛(adhyatma,自我
5、)。与生物的物质躯体发展有关的活动谓之卡尔玛,亦即功利性活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要旨:梵不可毁灭,永恒存在,其构成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但在梵之外还有超梵(Parabrahman)。梵指生物体,超梵则指至尊人格神。生物的法定构成性地位不同于其在物质世界所居的地位。在物质知觉上,生物本性上力争做物质的主人,但在灵性知觉即奎师那知觉中,生物的地位便只是为至尊服务。当生物体还处在物质知觉中时,就只能在物质世界接受不同的躯体了。这就叫做卡尔玛—-物质知觉之力所产生的种种结果。 在韦达典籍中,生物被称为吉瓦特玛(Jivatma,)和梵。但从未称为超梵.生物(吉瓦特玛)有种种不同的地位:
6、有时认同低等的物质本性,跟物质认同;有时又认同于高等的灵性本性。所以,生物又叫做至尊主的边际能量。生物是得到物质躯体还是灵性躯体,取决于他所认同的对象。认同于物质,便要在840万种生命形式中获得任一躯体,认同于灵性,则只有一种躯体。在物质本性中,生物或展示为人,或为半神人、动物、野兽、飞禽等,视其卡尔玛而定。为了达到物质天堂星宿,享受天堂之乐,生物有时会做献祭(亚给雅),一旦功德耗尽,他又得坠落尘世再度为人。这个过程就叫做卡尔玛. 《昌窦给亚·乌帕尼沙德》描述了韦达祭祀的程序。在祭坛上摆上五种供品。把这五种供品燃成五种火。五种火分别代表天堂星宿、云彩、地球、男女,五种供品依次是信心、
7、月亮上的享受者、雨、谷物和精液.在祭祀过程中,生物为到达特定的天堂星宿而作特定牺牲,随后便能如愿以偿。当这种祭祀的功德耗尽,生物便以雨的形式降于地上,然后以谷物之形出现,谷物被男人吃下去后又转变成精液,令妇人受孕,如此生物可再获人形,重做献祭,重复同样的过程。这样,生物便成了物质路途上来往不停的过客。然而,奎师那知觉者却远避这种牺牲,直接培养奎师那知觉,为回归神作准备。 《博伽梵歌》的非人格主义阐释者们,引用《博伽梵歌》第十五章诗节七,大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