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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5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 zjuteducn.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学金类别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分为校设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类。1.校设奖学金,即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等。2.国家和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3.社会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二、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
2、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年德育素质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三)本学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2)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仍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三、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一)校设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一等奖和二等奖。各等级获奖条件与金额分别为:(
3、1)一等奖: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位列本专业(类)前10%;且当学年获一等学习奖学金,或获二等学习奖学金并获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中任何一项奖励。奖励金额为5000元。(2)二等奖:学年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优秀,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位列本专业(类)前20%;且当学年获二等学习奖学金,或获三等学习奖学金并获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中任何一项奖励。奖励金额为2500元。2.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学生,分学习奖学金、
4、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等5项,主要依据学生智育排名和个人发展素质各分项考评结果。每人所获单项奖学金不超过2项。(1)学习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3%,奖励金额为2000元;二等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为1500元;三等学习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20%,奖励金额为500元。(2)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拓展等四个方面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评定比例为4%(各分
5、项评定比例不超过1%),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元。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评定中,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3.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高考成绩优异,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才能的新生。具体条件参见当年度学校招生章程。(二)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其评定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三)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四、申报程序及评选方法(一)奖学金评定采用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制度。(二)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进行。(三)经学院初评和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上
6、报学工部前,应事先在学院公示,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一)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进行统一评审,校单项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由各学院审定,报学工部备案。五、奖励办法(一)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表彰。学校或奖学金设立单位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有关获奖材料记入个人档案,姓名载入学校年鉴。学校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毕业中学和家长报送喜报。(二)对于在同一学年获得多项奖学金(包括校设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其荣誉均可兼得,奖学金按最高一项
7、金额发放。(三)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六、组织实施及管理(一)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学工部、教务处、团委、体军部和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有关奖学金的条例、意见和细则等,督促各学院做好学生奖学金评审、上报工作,审批全校学生奖学金。办公室设在校学工部,由学工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协调、材料审核及奖学金管理工作。(二)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等工作。
8、(三)学生德、智、体等诸方面的考核情况由各学院负责汇总和核实。其中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和考核成绩由学院教务秘书根据任课教师的评定意见汇总后提供;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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