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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5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 zjuteducn.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荣誉称号类别和评选对象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分为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1.个人荣誉称号: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2.集体荣誉称号:先进班级、示范班级、文明寝室;3.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其所在班级和寝室;4.学生所获奖学金荣誉纳入学校荣誉称号体系之中,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二、个人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一)参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2、导,积极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年德育素质考核等级为优秀;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二)凡在当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具备获各类荣誉称号资格。(三)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具体条件1.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是我校本科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主要表彰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方
3、面具有突出表现,为社会作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称号授予当学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参评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获当学年优秀学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含校级组织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名额)。参评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学校、学院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
4、负责且富有成效,工作考核等级为优秀,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2)当学年获一项及以上校设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和智育成绩排名均为本专业前50%。在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工作进行考核,拟定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并报学工部。学工部将推荐名单汇总后反馈给各学院,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统一上报学工部。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不占学院指标。4.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列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评选时以在校综合素质评价总排名为依据(四年制的为前三
5、学年,五年制的为前四学年,专升本为前一学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总排名和智育成绩总排名均须在本专业的前30%;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总排名和智育成绩总排名均须在本专业的前20%。参评学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获两次及以上不同学年的校设奖学金(五年制至少三次,专升本至少一次);或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五年制至少三次,专升本至少一次);(2)在校期间未受
6、过任何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三、集体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1.先进班级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参评班级须具备以下条件:(1)全体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尊敬师长,团结协作;(2)有一个团结奋进的班委会,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3)具有优良的班风,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优良;(4)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5)全体同学严格遵
7、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内无一人受校纪处分;(6)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2.示范班级示范班级是用于表彰在班级建设上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能在全校班集体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班级,每学年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3.文明寝室评选条件和比例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四、评选程序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在每学年开学初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小结,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在毕业学年的第二学期初进行。由各学院负
8、责组织实施,报学工部审核,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2.十佳大学生评选与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时进行,由各学院提名推荐,报学工部审核后,进行公开答辩,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3.示范班级评选,由各学院在当年校先进班级中提名推荐或班级自主推荐,报学工部审核后,进行公开答辩,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4.文明寝室评选工作在每年五月份进行,由文明寝室建设联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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