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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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KX-PO-修订状态:0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15年3月日实施日期:2015年3月日1目的1.1规范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发挥监理对工程的监管作用。1.2为确保实现开发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等运营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合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开发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3职责3.1运营开发部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公司的项目监理考核和处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3.2区域公司运营部监督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并对监督执行对监理单位的考核及奖罚。3.3项目公司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态度、作风、能力及廉洁自律方

2、面向项目公司提出意见。3.4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监理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公司汇报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4监理组织管理4.1监理单位组织机构1)监理单位进驻现场工作的七天内,应将监理单位组成人员的组织架构、资历、工作职责、拟为本工程服务的时间报项目公司核查、备案(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备案人员必须符合投标及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投标文件、不符合监理合同约定、不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监理人员提出更换的要求和建议。项目公司收到监理的组织架构起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如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调整、更换意见,监理单位必须收到项目公司书

3、面回复起七天内将调整、更换的名单再次呈报项目公司。2)随工程进展,监理单位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申请更换前的14天将调换、增加、减少的人选报项目公司;新进场监理工作人员资历必须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3)监理单位如需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申请更换前14天将替补人员的资历报项目公司审批。要求更换人员必须以相同资质人员代替。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监理工作,原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岗。4)项目监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到项目现场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离岗的,应提前向项目公司经理请假,经同意后上报请假条。项目部每月对监理人员出勤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评,并将检查情况纳

4、入日常考核和月度综合考核中。5)项目公司可对项目监理部未尽职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提出警告,直至要求项目监理部或监理单位撤换。对项目监理部普通工作人员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项目公司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对总监的警告或撤换要求,由项目公司提请区域公司向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函件做出要求。4.2监理单位制度管理4.2.1旁站制度1)旁站监理基本规定(1)为了统一工程质量监理旁站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要求旁站监理的部位。旁站监理应遵循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凡要求进行旁站监理的部

5、位,监理单位均应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具体旁站的内容见附表一。(3)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监理方案应当送现场项目部。(4)施工单位根据本规定,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5)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做好旁站记录,施工质检员及旁站人员签字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同意进入下道工序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将旁站监理方案送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6、在需旁站的部位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现场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按旁站方案现场跟班监督发现一般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发现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重大问题未发现问题向总监报告,发出局部暂停令及采取其它应急措施2)旁站监理程序图3)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1)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2)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发现异常,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3)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4)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

7、键工序实施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5)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6)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实施工程监督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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