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ID:6097590

大小:346.66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1-02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_第1页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_第2页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_第3页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_第4页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_第5页
资源描述:

《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

2、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国家能源局、全国总工会就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工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联合惩戒的对象联合惩戒的对象为违反电力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1股东、其他相关人员。本备忘录所指的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

3、、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售电企业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上述联合惩戒对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定期汇总后提供签署本备忘录的各部门。二、联合惩戒的措施各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相关依据和实施部门见附录):(一)强制退出电力市场,在政府市场主体目录中移除,在电力交易机构取消电力交易注册。对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电力交易注册申请,依法依规限制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有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将失信状况作为其融资或对其授信的重要依据或参考。(三)列入税务管理重

4、点监控对象,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四)在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时,将其列入“从严审核”类;将失信情况作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参考。(五)在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安排过程中,将失信信息作为审批的重要参考。(六)在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审核中,将其失信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七)在审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2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时,依法将失信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八)将失信情况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

5、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九)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十)对严重失信的自然人,依法将其失信情况作为担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案的参考,对其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予以从严审核,对已成为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的相关主体予以重点关注。(十一)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标投标活动。(十二)限制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已取得的荣誉性称号应按程序及时撤销。(十三)将有关

6、失信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电力交易平台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三、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提供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相关信息。同时,相关名单信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本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3失信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相关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的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给国

7、家发展改革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涉及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将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相关信息提供至其他部门,由其他部门按照备忘录采取惩戒措施。四、联合惩戒的动态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地方主管部门对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提供给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对于从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中移除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应及时停止实施惩戒措施。五、其他事宜各部门应密切协作,积极落实本备忘录,制定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相关信息的使用、撤销、管理、

8、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指导本系统各级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本备忘录实施过程中涉及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问题,由各部门协商解决。本备忘录签署后,各项惩戒措施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修改或调整的,以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