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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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10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基于政府有关机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特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不适用于本制度。第三

2、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第四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遵照相关法律

3、制度和监管要求;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1、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2、审查应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3、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4、负责《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5、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6、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事项

4、。第七条公司可采取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也可单独邀请特定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选聘。采用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按照公司有关招投标管理制度初选出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候选名单,报审计委员会审核。第八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1、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2、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查、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后提交审计委员会;3、审计委员会对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

5、务所进行资质审查和审计服务收费比较;4、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5、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6、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资料、查阅公开信息或者向证券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查询等方式,调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必要时应要求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陈述。第十条在调查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应对是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书

6、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应说明原因。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董事提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向董事会提案时,同时提交上述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应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一并归档保存。第十一条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按照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二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对

7、董事会提交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公司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第十三条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第四章改聘会计师事

8、务所程序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认真调查,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在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前,向北京证监局书面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及相关资料,以及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等。第十六条董事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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