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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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自书面约定的保险起始日起生效。若投保人未及时足额缴纳约定保险费,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三条凡经国家法定产品检验机构检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生产,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的产品,均可以投保本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设立并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的企业,可作为本保险

2、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四条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追溯期起始日之后,被保险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产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以下称权利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责任的,对于其中产品本身的质量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第五条由于保险事故引起的下列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

3、偿:由于保险产品的修理、更换或退货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鉴定费用、运输费用和交通费用。责任免除第六条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一)除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外,根据合同或协议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犯罪或故意行为;(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权利人的欺诈行为;(四)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八)地震、雷击、火灾、爆炸、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九)权利人不按使用说明操作;(十)产品的自

4、然消耗或磨损;(十一)产品召回;1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十二)运输或仓储过程中外来原因;(十三)产品生产时国内市场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的缺陷。第七条保险人对因下属原因产生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一)任何原因造成的保险产品之外的任何财产损失和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害;(二)关联企业之间的相互索赔;(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四)因保险事故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五)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免费维修的费用;(六)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产品的损失和费用不负赔偿责任:(一)权利人认可并接受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二)出厂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

5、不合格仍允许出厂,以及无法确定生产日期或销售日期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期或保质期销售的产品;(四)投保人、被保险人停业、关闭或破产以后销售的产品。(五)违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第九条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第十条赔偿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第十一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期间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费第十三条预收保险费按照投保人预计当年产品销售

6、额或上年产品实际销售额,乘以保险单约定的费率确定。第十四条本保险合同期满时,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内已经发生的实际销售额书面告知保险人,作为调整保险费的依据。但无论本保险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保险人均按照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的实际销售额结算应收保险费。应收保险费与预收保险费的差额多退少补。但如果结算出的应收保险费低于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最低保险费,则保险人以最低保险费作为应收保险费,退还预收保险费多余的部分。(这个在承保时会考虑)保险人义务2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第十五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十六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

7、八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第十七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被保险人完整提供保险人所要求的其所能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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