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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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探析  摘要:随着全球一体化和我国经济的发展,非居民企业与我国的经济业务往来日益紧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逐渐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渐显现其重要性。本文主要分析现行非居民企业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及其操作性,指出当前优惠政策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笔者对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的建议,目的是使优惠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达到政府的各项预期目标。关键词: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

2、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作了明确的划分,其中非居民企业就中国境内所得,只负有限纳税义务。20088年以来,国税总局先后出台了若干文件完善非居民税收政策,有效地加强与明确了非居民纳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些内容。随着全球一体化和我国经济的发展,非居民企业与我国的经济业务往来日益紧密,特别是在沿海城市,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作为国家主权体现与税收收入组成部分,日渐显现其重要性。本文分析和研究非居民企业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及其操作性,指出当前优惠政策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笔者对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的建议,目的是使优惠政策能最大限度地达到政府的预期目标。一、

3、当前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种类《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减轻甚至免除按照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纳税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免税1.《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2.《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对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与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2008年1月1日

4、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二)税收抵免8《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三)税率优惠1.《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5、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按《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符合上述条件非居民企业实际上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国家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利息等所得,如果相关的税收协定中规定的限制税率低于10%税率的,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协定税率。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一)优惠方式不同易造成征税不公平。《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非居民企业部分权益性投资所得,如股息、红利所得,根据是否“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6、资收益”这一标准,其优惠方式有免税和10%低税率两种。对两类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所得的优惠方式不同,造成其在中国境内不同的税收负担,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税收环境。8(二)优惠税率设计不够合理易形成避税空间。一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并取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使用税率25%,与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相同。而虽设立机构、场所的,并取得与机构场所有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预提所得税率10%缴纳。“有无实际联系”直接关系到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的大小,存在15%的税率差,而实际执行中的判断和认定比较困难。二是在《实施条例》里对符合条件

7、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作减半优惠规定,但是单一的税率过于笼统,并没有考虑不同项目所得的收益水平。在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时,仅在取得财产转让所得时,以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他都以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虽然协定税率对此有所弥补,但是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调整到最合理的状态。(三)优惠政策滞后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非居民企业只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才需在我国缴纳所得税。而随着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的不断发展,对非居民企业纳税义务的判定变得越来越困难。目前,税收实践中对非居民企业税收境内所得的判定主要是以纳税人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地点为

8、前提的,8即非居民企业只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才能构成境内所得,税务机关方能征税。但是,随着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等手段的大量使用,许多劳务发生后其真实的劳务发生地点很难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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