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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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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经济法导论36学时第一章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萌芽——古代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1商人法《罗得法》——第一部成文的海商惯例2罗马法市民法:罗马公民之间的经济和其他关系万民法:罗马公民和非罗马公民之间的。。3中世纪的国际商事法典以私人为主体的,《康索拉多法典》4“汉萨联盟”式的商务规约中世纪后期出现以国家为主体二、发展阶段——近代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1双边国际商务条约总体上调整缔约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2近现代国际习惯领土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如“先占时效”3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特定领域内的:如知识产权、金融、海事4多边国际专向商品协定生产限额、销售价格、出口配额、进口限制
2、等5国际商务惯例非官方的民间组织根据国际商务活动中的习惯做法,制定和公布的各种商务规则,供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6各国商法和经济法三、当代国际经济法(二战后)1-布雷顿森林体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关贸总协定2-国际经济新规范(1)《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196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东道国对国内一切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2)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3)《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益和义务宪章》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确立了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合作发展等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3-区域性或专业性国际经济公约的出现4-多边商务
3、专题公约、国际商务管理和各国涉外经济法的发展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1-狭义说: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国际公法的分支2-广义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越一国国境的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边缘性综合体3-评价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1.国家(1)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创立者和实施者(2)国际经济关系当事人(3)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2004.12通过)2.国际经济组织(1)广义(2)狭义:政府间组织3自然人(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自然人作为国
4、际经济法主体4.法人(1)法人国籍的确定设立地原则住所地原则准据法原则资本控制原则复合标准(2)外国法人的承认登记制许可制3.相互承认制(3)跨国公司的特殊问题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1、主体多样性2、调整对象的广泛性3、法律渊源的丰富性4、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实例分析A国(2)B国(3)(1)国际贸易关系甲公司(乙公司)国际税收关系国际经济争端解决(1)B国对甲公司的属地管辖(2)A国对甲公司的属人管辖(3)A、B两国的双边条约三、国际经济法的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的关系(1)联系:交叉重叠(2)区别:主体、客体、法律渊源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关系主要区
5、别:国际经济法和各国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国际公法各国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四、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1-国际经济条约国家之间、国际经济组织之间或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之间为确定经济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双边国际经济条约多边国际经济条约2-国际商务惯例(1)由非官方的民间组织进行整理、编撰和解释(2)不具有强制效力,由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3-各国涉外经济法及有关冲突法冲突法——关于涉外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4-其他渊源(1)判例(2)国际习惯(3)标准合同范本、指南五、国际经济法的体系1-国际贸易法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2-国际投资法外国
6、投资法制(东道国、资本输入国)对外投资法制(资本输出国)双边、区域性和世界性条约3-国际金融法各国涉外货币金融法律制度国际借贷国际证券发行和流通4-国际税法国际税收管辖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避税和逃税5-国际运输法6-国际经济组织法7-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CH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1国家一、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创立者和实施者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国际经济组织的创立者国内立法的制定者2.国际经济关系当事人二、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主权豁免原则(1)管辖豁免(司法豁免)(2)执行豁免(财产豁免)2.限制豁免论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公法行为)和非主
7、权行为(私法行为),对于后者不适用豁免。美国1976《外国主权豁免法》、英国《国家豁免法》3.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2004.12通过)(1)基本原则——肯定国家及其财产享有豁免权(2)例外情形:管辖豁免的例外:主观例外:国家明示同意另一国家法院行使管辖权国家接受仲裁有关争议客观例外:公约明文规定“不得援引国家豁免的诉讼情形”,包括商业交易、雇佣合同、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财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参加公司或其他集体机构、国家所有或经营的船舶执行豁免的例外:主观例外:明示同意另一国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客观例外:(1)该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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