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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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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桃小学2015学年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一、本方案制定的目的及原则为了进一步提升核桃小学的教学质量,提高在同类学校的知名度,达到学生进步、教师发展、家长满意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此方案。考核体现兼顾整体、奖励优秀、奖励进步、后进生转化效果四条原则。二、适用范围小学各年级所有科目任课教师,学前班教师及炊事员单独考核。二、考核依据以学年下学期的教学质量为准。奖励科目按中心校统一考试并计入学校总分的科目计算(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以及中心学校抽测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分)。三、考核办法(一)奖励基数的确定(兼顾整体原则)以2014学年下学期期末考
2、试学校镇总排(6/10)为基数,保持名次基数为300元,上升一个名次加100元,下滑一个名次减100元。此奖励适用于所有任课教师。(二)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奖励(奖励优秀原则)以中心学校抽测科目(音乐、体育、美术、语言文字)的镇平均分为依据,达到或超过镇平均分的给予任课教师奖励300元。(一)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及抽测的品德及科学)奖励办法1、奖励优秀:教学质量达到镇考核“优秀”等次的给予任课教师奖励1500元,前三名的外加500、300、200元的奖励。考核达到“良好”等次的给予任课教师1200元的奖励。2、奖励进步:以2014
3、学年下学期对应班级的各科教学质量为依据,考核等次(优、良、中三个等次)每上升一个等次奖励相应任课教师200元。进步奖励只适用于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3、后进生转化效果奖励:以2014学年下学期对应班级、科目教学成绩中的“不合格”学生数为依据,每转化一个后进生至合格给予任课教师200元奖励。嵩明县杨林镇核桃小学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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