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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论文.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28卷第2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年4月VoI.28No.2JournalofYan’anVocational&TechnicalInstituteApr.201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齐晓静(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摘要】共同危险行为制度在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上才首次得以确立,其构成要件以及责任承担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依然存在着不少的分歧。因此,笔者试图通过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分析,希望能够完善共同危险制度,从而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关键词】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归责理由;免责事由【中图分类号】D616
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198(2014)02—0018—02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侵权行应当同质同类.危险指向一致。否则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除非是具有法为。这就要求所有的行为人的危险行为的危险可能性具定的抗辩事由。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在数人侵权案有一致性。如果其中一人的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件里面,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查明具体的加害人,而导致那么这个人就被排除在共同危险行为外:不能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和责(三)加害人不明任承担的还是十分有必要进
3、行研究的。王利明教授认为加害人不明是共同危险行为的基本一、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特征数人均实施了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而事共同危险行为又被称作是“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实上只有一人或者部分人的行为使得实际损害结果的发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危险行生,可是无法找到具体是哪个行为人造成的。之所以使全为,对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无法确定谁是加害人的情况。共部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行为人都是有过错的,并同危险行为与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不同,除了一般侵权行且无法指出是何人使得实际损害结果发生;为的构成要件外。还具有其他构成要件:(四)
4、共同过失与结果的统一性(一)数人同时或者相继实施加害行为损害结果是侵权行为的必要要件,共同危险行为人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所要求的主体要件.如果行为里在主观上有着共同过失,但是不要求行为人相互之间在只有唯一的一个加害人就只需要按照一般的侵权行为进主观上存在意思联络,如果有就构成了数人共同侵权行行处理即可。另外,危险行为人能够确定,尽管具体的加为,就不再是共同危险行为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另害人无法确定,但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必须加以确定。并且外,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求存在有因果联系,数人所实施危险行为必须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关联性。在这里的因果
5、关系为择一和推定的因果关系而非累积和共同危险行为的后果就是会导致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必然的因果关系。范围应当以行为时间、地点的同一性为必要。二、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理由(二)数人的行为均具有危险性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理由,有不同的学说:(1)参与行为的危险性指的是该民法所保护的他人的人身或部分不明说.该说认为由行为人共同行为导致损害后果者财产权益收到了危险行为的威胁或将要损害或者已经的发生,但不能确定其具体参与人所参加的部分的责任损害,并且要求每个人的行为都具有危险性,危险的性质比例大小,故而要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过失说则认为【收稿日期】
6、2014—03—10【作者简介】齐晓静(1990一),女,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2013级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一18—第28卷第2期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数人存在共同过失,将共同过失人视为一体,故而行为人行为人集体推卸责任,因此否认了行为人通过举证证明自承担连带责任;(3)利益取舍与关联过失说,数人的危险己没有加害行为以实现免责,要求必须找到具体的加害人行为之间存在着时空上的联系,法律在非加害人与受害才能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条件人之间进行选择,利益取舍之下最终选择了受害人,因此的限制,往往是无法找到具
7、体加害人的,这就导致了所有由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惹起人不明说,由于无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显然法律将过重的举证责任加给法确定具体的加害人,因此推定所有的行为人承担责任。了危险行为人,这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在学界也引发了不同讨论的声音。(三)作者观点三、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本人认为虽然肯定说与否定说都有各自的理由。也都存《侵权责任法》的颁布,第一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共同在着缺憾,但是否定说更为合理。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危险行为制度。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一直受到大家1、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关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是为了在事实无法查明
8、,证据如果采纳肯定说,那么只要是行为人能够提出自己不够充分具体的情况下确定责任承担,其目的就是在于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证明,那么行为人就可以进行免责。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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