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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第2期天津法学No.2总第110期TianjinLegaJScienceGeneralNo.1l0·法学研究·论意思表示瑕疵与善意取得规定之关系刘耀东(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l16026)摘要:在通谋虚伪表示及被欺诈之情形,民法关于“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之规定与善意取得制度~-.q-并存。而于胁迫之情形,“撤销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应优先于善意取得而适用,盖惟如此方可践行私法自治之原则。在意思表示错误之情形,不发生意思表示瑕疵与善意取得之关系问题,善意第三人可径直依善意取得而主张其权利。第三人若知悉其前手交易之可撤销性,其非但不得主张“撤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亦
2、不得主张依善意取得而受保护。关键词:通谋虚伪表示;欺诈;胁迫;善意取得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28X(2012)02—0018—08交易安全之保护而为衡量取舍,甚而辅以债法上损一、问题的提出害赔偿之规定,以为当事人间利益之衡平【1]。在诸多意思表示瑕疵之情形中,惟通谋虚伪表示及被欺诈2008年4月,张某将其位于怡馨花园的一套住而为之意思表示,多数立法例在规定其为无效或可房以86.5万元的价格出卖与李某,但尚未办理过户得撤销之外,均设有“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之规登记。2008年10月,房价一路上涨,张某怡馨花园定,以为交易安全之保护①。如《Et本
3、民法典》第94的住房现值为123.6万元。张某看到现在的房价较条规定,“与相对人串通做出的虚伪意思表示,无其出卖时上涨了37万,甚为后悔,但想到双方并未效。前项规定的意思表示无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张某找到其好友刘某并与其假人。”第96条规定,“因诈欺或胁迫所为的意思表装作成买卖,并办理了产权移转手续。2008年12示,可以撤销。对因诈欺而为意思表示的撤销,不能月,刘某见房价继续上涨,遂将该房屋出卖与善意对抗善意第三人。”《瑞士债法典》第18条规定,“债的宋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2009年3月,李某务人与相对人相通所为之虚伪意思表示,不得对抗将张某、刘某告
4、上法庭,主张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假信赖因书面债务承认而取得债权的第三人。”《韩国买卖无效,并请求返还房屋。民法典》第108条、第109条及第11O条分别规定意思表示,乃表意人将其内心意欲发生私法上了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基于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及效果的意思表达于外的行为。内在之真实意思与外欺诈、胁迫情况下而为的意思表示无效或可撤销,在之表示行为通常一致,然不一致者亦时常有之,均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此即意思表示瑕疵。意思表示瑕疵,无论是意思与87条、第92条也分别规定了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无表示故意不一致,如单独虚伪表示、通谋虚伪表示,效及因被欺诈而为意思表示得撤销情形
5、下,其无效抑或是意思与表示非故意不一致,如意思表示错或得撤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现行法虽未对误,甚至是意思表示不自由,诸如欺诈、胁迫,此在此予以明确规定,但理论界对此均持肯定态度。“虚表意人与相对人间均可产生一定之法律效果,不论伪表示的效力原则上无效。但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立法者采意思表示、表示主义甚或折中主义之立意第三人。”“因欺诈而撤销意思表示,不得对抗善场,而将之规定为无效或可得撤销,也均是在私法意第三人。“虚伪表示无效,但是此系就当事人相自治之前提下,就表意人内心真意之尊重与相对人互间而言,为维护交易安全,虚伪表示的当事人不收稿日期:2012-01—15作者简介:刘
6、耀东(1981一),男,山东栖霞人,大连海洋大学讲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18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31”由王利明教授主持定之原则应优先适用嘲。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173条规定,”行为(二)无特别意义说人通谋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进行的法律行为,无效。该说认为,“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表意人和相对人不得以虚伪表示无效对抗善意所生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果,在现行法律体第三人。”第174条规定,“因欺诈而撤销法律行为系下,亦可经由“善意取得制度”而达成。因此,在第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1”梁慧星教授主持起草三人可因善意取得
7、之规定而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物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129条规定,“表意人与权之情形下,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当事人不得以其无相对人通谋所为的虚假的意思表示无效。但表意人效的法律行为对抗善意第三人之规定,就保护交易和相对人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第132安全而言,并不具有特别意义。惟在通谋虚伪让与条规定,“因欺诈而撤销意思表示的,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之情形,与之通谋的受让人并未取得该让与之第三人。[51”但在表意人与相对人间所为之意思表示债权,而仍将该债权让与善意不知情之第三人时,具有瑕疵且足以影响表意人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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