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过程质量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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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腾江科技有限公司工序过程质量处罚规定二零一四年十月编制:审核:批准:6江苏腾江科技有限公司1目的为切实提高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确保上道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的要求,特制订本处罚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3职责3.1生产部负责产品工序质量的自检、互检工作。3.2质量部负责产品工序质量的检验工作。3.3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工序产品的检验卡片、作业指导书、图纸、生产工艺文件等。4处罚规定内容4.1过程检验员必须严格按照工序检验卡、工艺文件、图纸做好产品质量检验,并保存相应的记录。对未按要求去检查或检查后

2、未及时形成检验记录的扣2分/次;因检验员严重失职,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质量部作出书面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对直接责任人扣5-20分/次,必要时调离检验岗位。4.2由于工艺设计或制作错误,造成工装、产品报废等级重大损失,经质量部确认后,对责任人扣10-50分/次。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另行处理。4.3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对临时脱离工艺标准的,必须经工程技术部确认,对违反工艺标准或规定的,对责任人扣5-506江苏腾江科技有限公司分/次。4.4车间应按规定把作业指导书或其它技术文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3、对生产工位未按规定放置就开始进行产品加工的,对生产管理人员扣5分/次,对责任人扣8分/次。4.5生产车间应妥善保管作业指导书和其它技术文件及相关质量记录,若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技术部补发,并对责任人扣10分/次。4.6操作工要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发现员工私自更改工艺设定、参数,对责任人扣10-50分/次,如果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报总经理另行处理。4.7由于违反工艺或设备(含模具)操作规程,造成模具、设备、产品损坏,对生产负责人扣10分/次,对责任人扣20分/次;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报请总经理

4、另行处理。4.8由于采购、生产安排不及时或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公司停产等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扣10分/天(以造成停产的天数计算)。4.9操作工未按要求自检或自检不认真,导致不合格产品(10%以上)流入下道工序的,对上道工序责任人扣5分/次。4.10不同产品或材料无标识,在生产现场相混使用、流转,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扣5-20分/次。4.11原材料、产品由于流转或存放不当造成损坏、锈蚀等,对责任6江苏腾江科技有限公司人扣5-10分/次。4.12生产过程中,将杂、废料混入半成品或成品中,对责任人扣5-10分/次。

5、4.13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实行报检制,未报检、未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就擅自将产品流入下道工序的,对责任人扣5分/次。4.14在过程和入库检验的产品中发现混有大量(10%以上)不合格品,对责任人扣5分/次。实物数量与报检单不一致时,对责任人扣5分/次。4.15一批产品连续返工二次,对责任人扣3分/次;对产品返工不认真就报检的,对责任人扣5分/次。4.16对需要隔离的产品(不合格品或状态不同产品)不按要求隔离的,造成产品好坏不分的,对责任人扣5-10分/次。4.17凡是检验判定为返工或报废的产品必须在24小时内得到处理,并

6、进行再次报检,否则对责任人扣4分/次。4.18投入车间的原材料无标识、不合格或现场无作业指导书,操作工应拒绝加工,若擅自生产的扣责任人5分/次。造成质量事故的扣20分/次并另行通报。4.19操作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隐瞒、不反馈,或未得到放行指令而擅自生产和流转的,扣5分/次。4.20操作工在确保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连续生产,并做好首件自检记录,不经首件检验就连续生产的,或无记录确认的扣5分/次。6江苏腾江科技有限公司4.21操作工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频次进行自检,自检记录未做或记录项目不全、不真实的扣5分/次。检验员未及

7、时督促操作工自检以及记录的,扣检验员2分/次。4.22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互检工作,因本工序漏检,下道工序没能发现而后道工序发现时,将对前面相关工序操作工一并考核,根据损失大小扣1-6分/次。4.23讲究职业道德,操作工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合格件应主动做好标识、隔离存放至不合格品区,并及时报告给检验员或车间负责人,未经评审私自混入合格品中转入下道工序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分,扣相关工序责任人5分/次。4.24因操作不当造成返工、返修5件以上,10件以下扣2分/次;有质量问题且不听检验员

8、劝阻,没有造成质量事故的,一次扣5分。(造成质量事故且金额不大于500元以上的,一次扣责任人10分并另行通报。4.25管理过程中凡有对管理人员进行漫骂、围攻、侮辱、威胁、恐吓、甚至人身攻击之类者,不问理由,一律扣30分,并交由行政部处理。4.26车间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交部门审核,由分管副总批准后,报行政部扣罚。5奖励5.1凡是对公司产品在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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