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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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具体要求,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建康及其相关权益,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济发展和和谐稳定。  1.3公司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

2、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卫生管理各部门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项目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经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

3、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3.3劳资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上岗;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

4、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3.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在业务上纳入公司安全部管理。  4.1.2安全部需配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生产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真相。  4.1.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充分照顾女工的生理特

5、点,保护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健康。  4.1.4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必须就地组织抢救治疗,并在事故发生的七十二小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应在二十四小时,重大急性中毒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急性中毒三人以上的事故)内向所在地劳动卫生监督机构及企业主管部门及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4.1.5确保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评价、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相关费用。  4.1.6患职业病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4.2职业健康监护  4.2.1职业健康体检  (1)按结合生产实际对职工实行上岗前、换岗前、退休

6、前及有关特定体检,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职工的体检由安全部、医院会同劳资部、公司工会结合用工安排协同制定体检计划。  (3)上岗前体检:新上岗的员工需上岗前进行体检。  (4)换岗前体检:因工作需要进行换岗的员工需进行体检。  (5)退休前体检:到年龄退休的员工需进行体检。  (6)特定的体检:司机,接触粉尘、噪声和危险物品处理人员需定期体检。  (7)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室,保管保存相关档案资料。  4.2.3公司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

7、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放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2.4公司对接触有毒有害工种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危害严重的应每年检查一次,疑似放射损伤的人员或诊断为放射性疾病的员工,每年须检查一次,并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或由职工医院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职业健康体检。  4.2.5员工在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外出检查、应按出差处理。检查者

8、如需进一步住院治疗,需有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防治研究所出具住院证明,住院期间,不在享受出差待遇,住院天数超过三十天(含),停发住院期间奖金。  4.2.6员工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后,公司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职业病待遇。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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