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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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19950506(颁布时间)19950506(实施时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文号)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章 罚则第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工作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内进行

2、有关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各项绿化活动。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区、县园林管理局或城建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统称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林业、水利、公路、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五条 本市城市

3、绿地分为6类:(一)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二)居住区绿地是指除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外的庭院、楼间绿地等;(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内部的环境绿地;(四)生产绿地是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五)防护绿地是用于保护城市环境、卫生、安全以及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一定景观价值,但尚无完善的旅游、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第六条 广播、电

4、视、新闻、出版、文化、环保等部门应加强绿化环境的社会意义和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及科学知识的宣传。飞机场、火车站、港口客运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公园、街景绿地、商场、市场、居住区楼间等处,绿地管理单位应设置醒目的绿化宣传牌,宣传绿化法规,增强全民绿化环境的意识。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所)应安排爱护花草树木的教学内容和活动,培养学生和幼儿保护绿化环境的良好习惯。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绿化条例》和本办法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绿化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控告。同时应尊重绿化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

5、妨碍绿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阻挠绿化监察人员履行职务。第八条 凡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 本市城市绿化规划由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与市园林管理局共同编制。市规划设计管理局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和指标。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编制专业规划,确定绿地系统的详细内容,具体指标的发展项目。经共同编制的天津城市绿化规划纳入市城市总体规划。第十条 根据国家对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指标的要求,本市各

6、类绿地占总用地的比率(以下简称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居住区(或成片建设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二)新建和扩建主干道路绿带不低于25%;次干道路绿带不低于20%。(三)单位附属绿地率根据其不同功能性质规定为:新建的工业、仓储、商业、交通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防护林带;新建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绿

7、地建设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将所缺面积的绿地建设资金交给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统一安排绿化建设。(四)生产绿地面积应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面积不低于建成区总面积的2%。(五)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执行。第十一条 本市城市绿地按以下分工负责建设:(一)国家投资兴建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由市或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二)单位或个人自建、联建和养护管理的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由单位或个人负责;(三

8、)单位附属绿地由各单位负责自行建设;(四)居住区绿地由建设单位按绿化设计负责建设;(五)私人新建或拥有的庭院绿地由房产所有人负责建设。第十二条 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按下列规定审批:(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大型公共设施、市属重点建设等项目的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园林管理局审批;(二)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城市一般道路绿化和各单位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方案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绿地内确需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园林管理局审核后由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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