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

ID:57854496

大小:28.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20-04-01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_第1页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_第2页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_第3页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_第4页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管理办法(暂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海南省国家基本药物配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第3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改为“统一招标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健全配送网络、确保配送药品质量,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海南药品配送网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南省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体系建设和管理原则,即在政府指导和宏观管理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现有基本药物流通配送体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辖区内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2、服务机构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中标基本药物的配送企业。其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第二章配送模式第四条为整合药品营销渠道,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实行二级配送模式。一级配送企业负责全省范围内基本药物配送。二级配送企业负责市县区域改“区域”内基本药物配送。第五条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选择自行配送,也可以委托一级配送企业配送。中标企业对于同一品规在全省范围内,要求选择三至五家一级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企业建议改为“至多选择三家一级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我认为无论哪三家企业都不能把网络覆盖全省。8第六条对于不能直接送达的地

3、区,允许一级配送企业自行选择二级配送企业,实行转配送,并对配送质量负责。一级配送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药品配送中心)对内不属转配送。增加二级配送企业不得再进行转配送。第七条各医疗加“卫生”机构可自行选择一级配送企业或二级配送企业配送本单位使用的基本药物,除特殊情况外,一家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总数不应超过三家。第三章配送企业资质和确认第八条药品配送企业应是具有相应物流管理和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一)资质证明: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以及纳税报告和企业信誉等级证书(银行贷款信誉、政府

4、信誉证书)齐全;(二)配送能力:具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药品仓储、运输、信息处理、电子商务等设施设备,可实现配送区域医疗网点的全覆盖;(三)设有独立的配送部门,不得从事配送药品之外的经营活动,并具备完善的配送业务管理制度;(四)仓库中具备温湿度自动监测、记录系统;(五)加入电子监管码网络系统,具备实施基本药物的核注核销能力;(六)截止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无药品GSP跟踪或监督检查不合格建议改为“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第九条一级配送企业条件,除符合第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法人药品批发企业改为“应为法人

5、企业,具有药品批发经营方式”;8(二)药品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三)配备两名以上执业药师;(四)仓库面积不少于1000㎡;(注3000万为小型企业,仓库难达到1千平米)(五)自有配送车辆不少于6辆。第十条二级配送企业条件,除符合第八条规定外,其注册地址和药品仓库应设在配送市县域或毗邻的市县域。第十一条配送企业的确定,由省药招办组织药监、工商等部门对配送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并确认一级配送和二级配送企业类型增加,通过审核的名单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中标药品的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从网上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第四章配送要求和合同管

6、理第十二条实行配送合同管理制度。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应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第十三条合同中应明确中标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不得要求对方签订任何规定之外的附加合同。第十四条配送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后,医疗机构应进行收货验收并出具签收单。与合同或质量要求不符的,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接受。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医疗机构向配送企业回款时间从货到签收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天。第十六条8药品配送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从中标企业以外的渠

7、道采购中标基本药物。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根据本单位的药品使用目录,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和数量。除急救药品外,普通药品原则上一个月下一次订单。第十八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因配送企业配送不及时、不足量给医疗机构供应中标基本药物,影响临床正常用药,造成损失及后果由配送企业承担。第十九条配送服务中,中标基本药物计划配送到位率应达到95%企业建议改为90%同意以上,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依据海南省2010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同意第二十条配送企业必须将中标基本药物配送

8、至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医改办建议删除此条。同意第五章配送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基本药物的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质量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