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训讲义.doc

人才培训讲义.doc

ID:57818324

大小:79.00 KB

页数:38页

时间:2020-03-30

人才培训讲义.doc_第1页
人才培训讲义.doc_第2页
人才培训讲义.doc_第3页
人才培训讲义.doc_第4页
人才培训讲义.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才培训讲义.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一部分劳动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一、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在劳动合同缔结之前,用人单位和员工为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采用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应聘的方式,来实现订立合同之前的平等协商。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有一个权利——了解对方相关信息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个权利,用人单位的面试根本就无法开展,因此法律必须赋予双方当事人知情权。对于劳动者来讲,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单位工作方面的相关内容和劳动者想了解的一些情况,这是劳动者的知情权。而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

2、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不得隐瞒,这是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应当告知劳动者的内容。1、如实告知,不能提供虚假信息。2、告知时间是招用劳动者时,签订劳动合同之前。3、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必须要劳动者及时知道和了解。这里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要了解了劳动者的情况只能说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38不能包括其个人隐私。而且单位在招聘时应当明确招聘的条件,最好是制定书面的求职登记表,把对劳动者的要求在表上注明,要求劳动者填写,比如学历啊,经历啊。防止出现伪学历,假经历

3、,留存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主张合同的无效和损失赔偿,或合法的解除合同。二、合同签订的主体:适用范围增加了主体范围。现在适用的主体包括:1、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3、民办非企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等。4、等组织:在实施条例里,“等组织”是指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登记、注册、备案成立

4、的其他单位。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个和劳动法有了很大的变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这就造成以上这些单位只有不签合同反而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现在则不行了。比如某派出所一清洁工被解雇,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工资条,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38本案的主体是(派出所)国家机关与劳动者的关系,按照劳动法,因为该清洁工与派出

5、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没有与某派出所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是不能依据本法来实行的,也就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根据新劳动合同法总则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那么该清洁工与派出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被解雇是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实施条例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里要注意的就是

6、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比如银行!办事处!总之,目前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且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这个年龄一般是18周岁,特殊情况下16周岁。那么像一些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来没有交过保险的,可以免除缴纳保险的义务,建议通过劳务性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比如工伤等。这类人员还有一些退休返聘,内退兼职等。都应该有书面的协议比较好。3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已依法

7、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现役军人、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家庭直接雇佣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三、禁止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实践中,有些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辞而别,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在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力度加大后,转而采取了一些变相的方法或手段,达到向员工收取抵押金的目的,如服装费、电脑费、住宿费、集资款等。如果收取押金,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于每人500~2000元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失

8、的,应当赔偿。我省条例的原先规定是退还并可以罚款,现在是必须罚!对特殊岗位要求可采用经济合同形式做为补充四、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38(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