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7815629
大小:6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3-30
《简析隐藏物概念存废之必要性探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筒析隐藏物概念存废之必要性探究(作者:孔德琴发表时间:2014年11月)论文摘要隐藏物是指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物。隐藏物与埋藏物均具有隐藏或埋藏于他物之中的隐蔽性,不易由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特点,二者均具有隐蔽性,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实则同语反复。本文通过对隐藏物与埋藏物的概念进行辨析,得出埋藏物的概念可包含隐藏物,亦即得出隐藏物概念并无存在之必要性的结论。论文关键词隐藏物埋藏物同语反复隐藏物概述(-)隐藏物之定义在汉语中:'埋藏”,指藏于土中7隐藏”指藏起来不让发现。罗马法及法国法系少
2、数民法认为包藏物以土地为限,但日本、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民法相同,并不以土地为限。我国曾亦认为埋藏物即埋藏在地下的财产;隐藏物是隐藏于他物之中的财产。埋藏物意味着在地下埋藏之物,但是我们“不能狭义理解法律条文这一表述,因此不能排除在某个动产物之内包含(掩埋)的物品也是埋藏物‘:例如夹藏在旧书中间的钱财等,仍然属于埋藏物。所以,就埋藏物之概念而言,其并非仅限于地下,还应包括埋藏于其他不动产或动产中之物。埋藏物是指埋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物;隐藏物是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隐藏物与埋藏物均具有隐藏或埋藏于他物之中的隐蔽性,不易由
3、外部所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特点。他物应包括动产(比如皮箱夹层之戒指)或不动产(比如土地b二者均具有隐蔽性,且不易由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的特点。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实则同语反复。(二)隐藏物概念之由来1•罗马法及大陆法系民法罗马法及大陆法系民法中并没有关于隐藏物概念之特别规定(比如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因为埋藏物将包藏于动产和不动产情况涵盖,且具有隐藏性,所以没有隐藏物概念之单列。2我国传统民法纵观我国传统民法,从先秦直至明清之民法中均未有隐藏物之概念。传统民法中亦使用埋藏物之概念,不过隋唐、两宋、元代时称其为“宿藏物”,但可知其与埋藏物
4、实则为相同含义。比如,唐《杂令》规定,在他人地内发现宿藏物「合与地主中分”,发现人与土地所有人各得二分之一。如土地所有人在其土地中发现宿藏物,自然获得该宿藏物所有权。在国有土地“官地”内发现:'得宿藏物者听收”,归发现人所有。3•近代民法近代民法中之《大清民律草案》、《民国民律草案》、《中华民国民法(1930年》,亦仅使用埋藏物之概念而未有隐藏物。3•新中国民法50年代我国民法典所有权编的八次草稿(最初稿和一至七稿)中,未使用隐藏物之概念仅有埋藏物之规定。60年代,由于特殊历史时期等原因,民法草案及草稿等未有关于埋藏物或隐藏物之规定。70、
5、80年代,民法草案共四稿均规定了: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但仅规定了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处理,未就埋藏物和隐藏物之概念进行具体规定。可见,隐藏物概念于1980年8月15日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之中。自此,我国沿用“隐藏物”概念至今。二、隐藏物与埋藏物的相似性(一)构成要件相同隐藏物与埋藏物之概念实则同语反复。所以,隐藏物具有埋藏物之相同特点。第一,须为动产。第二,须所有人不明。所有人不明,是指根据物的性质、埋藏的状态、埋藏的时日等客观因素,足以推知其曾为人所有,且现在仍为其或其继承人所有,只是所有人是谁,难
6、以判断的情形。第三,须为埋藏之物。埋藏,指隐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得知其存在之状态。埋藏物范围不限于土地,亦可包藏于动产中,罗马法及法国法系少数民法以包藏物以土地为限,日本新旧民法与德、奥、瑞等国民法相同,不以土地为限。根据罗马法及大陆法系民法中之埋藏物,可知,埋藏物之他物并不以土地为限,这就含有隐藏、隐蔽之义,与隐藏物实则具有相同含义,且在实践当中也做相同处理,所以没有必要再使用隐藏物这一概念。(二)处理规则相同由于概念上之意义相同,所以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操作上,均采用相同的规则处理。发现人有限取得所有权主义对于一般埋藏物之发现,由发
7、现人与包藏物之所有人(或称埋藏物环境所有人)各取得埋藏物之一半。比如:德国、意大利、日本、俄罗斯、葡萄牙、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民法中关于埋藏物的规定。1•报酬主义埋藏物的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比如:《瑞士民法典》第724条中规定发现人之报酬请求权不得超过埋藏物本身价值的一半。2•公有主义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我国民法中埋藏物与隐藏物之发现,发现人不能取得埋藏物或隐藏物之所有权。三、隐藏物概念存在之必要性探讨第一,从理论层面上。在汉语中:
8、'埋藏”,指藏于土中:隐藏”指藏起来不让发现。我国民法规定了埋藏物和隐藏物两个概念,埋藏物是埋藏于他物之中而难以从外部目睹或感知其客观存在的物;而隐藏物是隐匿于他物之中的物。根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