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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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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新机制服务新农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做法1 创建新机制服务新农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做法1 创建新机制服务新农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做法1 创建新机制服务新农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做法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保证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近年,**县工商局始终把农资监管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着眼于建立关口前移、科学高效、依法维权、责任到人的四项监管新机制。一、坚持以防为主,推进关口前移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损农坑农事的事后补救,是“被动”的应对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定要关口前移,一定要从事后案查处为重点转变为事前监督和防范为重点。我们致力增强“三者意识”。1、增强监管者的履职意识。落实“三个到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目标明确的有为而治。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结合中央1号的学习,提高干部执法护“农”的意识,把农资监管工作提高到新高度认识,抓早抓实。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形成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工商所抓具体的领导格局。健全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推、工商主抓、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召开工作会议抓部署,制定农资监管“五三方案”,以落实农资监管工作。2、增强经营者的风险意识。提高“三自能力”,有利于增强农资经营者法律责任风险和经济风险意识,推进关口前移。一是提高素质促自管。我们邀请农技专家用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农资知识的岗前培训和针对性定期培训,让经营者深知农资商品质量是事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大事,减少“人为”造成的损农坑农事,提高经营者素质。二是职业道德促自律。结合“四五”普法工作,依托县、乡镇的个私协会,进行集中、分片、就近的办法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季节性培训,提高经营者职业道德意识。三是部门联动促自管。我们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函体形式抄送县供销、农业部门,促其自觉清理挂靠、出租、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业管理能力。3、增强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实施“三项制度”,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是提高农资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一是建立定期约谈制。以座谈会的形式定期向农民了解农资商品的使用情况,听取群众对经营者、监管者的意见,掌握农资市场第一手资料。二是建立消费举报制。鼓励农民主动向工商机关举报违法行为,在村居设立红盾护农意见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三是推行农民评议制。组织农民对经营者经营行为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农民广泛参与日常监督和农资打假,是杜绝和减少农资经营户不良行为的有效措施。二、坚持标本兼治,推进科学监管当前,农村地区农资经营点点多面广,而工商所人少、任务重,且农资监管执法专业性强,决定了农资市场监管要标本兼治、科学监管、长效监管。1、统分结合,条块管理。一是统揽全局。由行政执法科统揽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动态信息,建立了全县农资数据库;摸清农资经营户和种粮(菜)户实情,协调、指挥全县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二是统管头。由检查大队统管县种子公司、供销农资集团、县农技中心、化肥厂等企业,把住市场流通环节的头,并成立农资执法中队负责全县农资大要案的查处。三是分片巡查。农村工商所以村居为单位,夯实片区管理,采取“包片管理,换片执法、各自负责、互相考评”的办法,通过实地勘察和日常巡查,保证辖区全面巡查,重点监管,建立辖区“经济户口”,做到底子清,数据实,情况明。2、信用分类,日常监管。一是点面结合,示范标杆。确定全县10家农资经营点为示范店,由片长包店跟踪指导,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销售宣传、索证索票等日常经营行为,以点带面,促进全县规范经营。二是信用分类,距离监管。按照“四级三星”信用分类,建立农资经营户信用档案。在农资监管地图上分类标明,实施动态跟踪网络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员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中,突出“八查”(即:查证照是否齐全;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失效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查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查是否伪造或涂改农资产品许可证;查农资产品商标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查价格标识、计量是否违法;查是否索取有关进货票证;查是否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商品流通、购买使用三个关口。3、制度落实,注重实效。认真实施省局农资监管十项制度,并结合**实际,抓落实,促规范。一是重抓先行赔付制度。为破解农民维权难,赔偿晚,误农时的难题。我们指导经营户与信用社(农行储蓄所)签订协议,将信用保证金存入专户,并报工商所备案接受监督。经营户向社会公开《先行赔付承诺书》,让农民自主选择有先行赔付保障的经营点购买农资商品。督促经营户把好进货关。去年有3起投诉18户瓜农得到9726元的先行赔付款。二是重抓合同备案和农资留样制度。为解决农资创建新机制服务新农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做法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出现问题后取证难 、鉴定难,事后索赔无凭证等问题。在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合同条款、明确购销双方责任,统一印制《农资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本》,引导经营户、种粮大户推广使用;要求一次性销售10吨以上化肥、播种面积10亩以上种子时,要与农民签订销货合同,并将合同和农资新品种送工商所备案。以便明确责任。三是重抓农民评议农资经营户制度。以召开农民代表、联络员座谈会,引导农民参与日常监督,将农民评议情况进行公示,以利于约束经营者。中国工商报刊登了《**‘放心种子’有两道安全锁》、《**推行农民评议农资经营户制度》,肯定了先行赔付、购销合同备案、农民评议制度的好做法。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维权服务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助农的维权活动,努力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力推维权进村。为了方便农民维权,降低农民维权成本,及时解决纠纷。我们把维权重心下移,在重点农区设立村级维权联系点,做到农民维权不出村。以**工商所为试点,建立村(居)、市场、学校为重点的第三级维权网络,得到县委书记充分肯定;并以县政府名义在全县设立了93个1231维权护农联系点,做到“四有”:有牌子、有地点、有人员、有宣传栏。农村维权工作得到深化和提升。2、工商指导维权。一是建立维权警示制。加强与农业、农技等部门联系,以工商为主收集各类农资消费警示信息和农资监管信息,通过宣传栏、1231护农维权联系点,及时向社会发布农资质量预报和进货警示,指导农民购买优质高效农资商品。二是开展“红盾走访创建新机制 服务新农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做法周”。在春耕、夏收、秋种等农时,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了解农资商品使用情况,指导农民维权。三是加大维权宣传。在各村居设立“红盾护农宣传栏”,全面实行“信息直通车”制度,定期将农资维权案例、知识和信息以墙报、宣传栏形式,在村居和农资店外醒目位置公开。3、加大执法力度。我们立足农情、适时开展了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等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开展打击虚假广告,过期失效、质量不合格、虚假标示等案查处。去年查处了县种子公司不规范的种子包装标识案,以及其它无照销售不合格果树苗1000多株、超范围经营农药等12起,罚没466万元。查处的“ **丰农公司生产伪造化肥产地案”被列为200年上半年全国十大农资案之一。坚持处罚和教育、引导并举,对轻微或苗头性违法行为以及管理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行政约谈告诫,促其限期整改。四、坚持责任到人,推进长效监管明确农资经营者、管理者和监管者的责任是农资商品质量保证的关键。只有三者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才能保障市场监管有成效。1、明确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责任。全面实行销售责任和承诺制度。要求经营户必须签订《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农资商品销售承诺书》,并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经营者的售后服务质量,商品“召回”和“下架”等责任进一步明确,把经营者责任从销售环节向前、后两个方向延伸,实行全程负责。2、明确“主渠道”的管理责任。农业部门对乡镇农村“三站”实行业务管理,供销部门对乡镇、村农资经营点有日常管理责任。明确农业、供销部门的责任,有利于促进农资经营点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促其与经营点签订《农资经营管理责任书》,推动“统一计划、统一进货、统一调运、统一价格、统一促销”的经营方式。从而促进管理者严把进货、上架、售后“三关”。3、明确监管者的法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抓静态责任分解。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以片区为单位,各科室配合协调,科所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人人有指标,事事有人管”。二是抓动态责任分解。出台了《农资市场监管绩效考评办法》,分“主体管理、自律教育、规范经营、市场巡查、社会监督、执法办案”等六大类,并细化为二十二项进行考评。三是抓责任追究落实。明确责任追究的权限,按照责任等级实施分级追究。克服监管“空”、“软”现象,细化监管缺位、失职等行为的责任。并根据责任后果的严重程度或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经过努力我县农资市场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营户管理规范了,违规违法事少了,农民的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增强,农资市场得到了繁荣,科学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农资市场监管还是当前的工作热点,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的机制。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发展,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力争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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