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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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上)赵永红法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刑法学》刑法分则对各罪法定刑的规定,一般以一个人完成犯罪的情况确定的。实践中,犯罪可能有许多种状态,如何确定其刑罚:1.犯罪没有完成(犯罪未完成形态)2.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共同犯罪形态)3.一个人实施多个犯罪(罪数形态)4.上述三种基本形态叠加而出现的形态。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念三点犯罪开始着手犯罪完成预备阶段实行阶段预备中止未遂中止两个阶段四种形态既遂犯罪过程(一)一个过程、两个阶段、三个点、四种形态(二)停止形态的不

2、可逆转性(三)停止形态仅限于部分直接故意犯罪中(四)四种形态的特征1、时空特征2、停止原因三点犯罪开始着手犯罪完成预备阶段实行阶段预备中止未遂中止两个阶段四种形态既遂犯罪过程1、犯罪预备(预备行为开始以后、着手实行犯罪以前,意志意外原因)2、犯罪未遂(着手实行犯罪以后、犯罪完成以前,意志意外原因)3、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4、犯罪既遂(犯罪完成)(五)研究的主要问题1、什么是预备行为2、什么是实行行为3、什么是着手4、什么是犯罪完成5、什么是犯罪未得逞6、什么原因使犯罪没有完成而停止—意志以外的原因、自动放弃犯罪六个

3、“什么是”二、犯罪未遂(一)概念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三点犯罪开始着手犯罪完成预备阶段实行阶段预备中止未遂中止两个阶段四种形态既遂犯罪过程(二)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实行行为: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着手——实行行为的开始实行行为分类(1)单一实行行为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拐卖妇女、儿童罪(2)复合的实行行为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由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组成。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1)立法规定不同:预备行为

4、由刑法总则规定,实行行为由刑法分则规定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2)性质不同: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做准备,实行行为是实施分则各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1)拟订实施犯罪计划(2)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3)调查犯罪场所、被害人行踪(4)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5)前往犯罪场所守候(6)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预定地点(7)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准备犯罪工具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未得逞从刑法防卫线的设置分析刑法对犯罪完成形态的规定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完成了,犯罪也就既遂了。(1)以法

5、定的危害结果出现作为犯罪完成——结果犯232故意杀人的,……23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26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26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2)以实害结果产生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完成——危险犯117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

6、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结果犯与危险犯的法益保护强度不同(3)以法定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完成——行为犯316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322偷越国(边)境的,(4)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就算完成——举动犯预备性质的行为规定为实行行为教唆性质的行为规定为实行行为犯罪未

7、完成(未得逞)法定的犯罪全部客观要件没有实现1、结果犯——法定结果没出现2、危险犯——法定危险状态没出现3、行为犯——法定行为没有完成具体犯罪完成标准的分析(1)盗窃罪接触说移动说转移说控制说失控说控制加失控说(1)盗窃罪——失控说(2)放火罪——独立燃烧说(3)故意杀人罪——死亡(4)绑架罪——实际控制人质(5)抢劫罪——实际占有财物(6)脱逃罪——逃出控制范围(7)受贿罪——实际收受了贿赂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行为人意想不到的主客观因素,阻止了犯罪实行行为的完成或者法定危

8、害结果的产生。欲为而不能为,能为而不欲为——弗拉克定律(1)犯罪人本人以外的原因(2)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3)行为人主观上的认识错误①对象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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