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常识-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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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劳动实务-失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基本知识(三)失业保险   2011-12-29:41:00  点击561  我要评论(0) 46、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非本人意愿失去就业机会的失业人员,为其提供一定时期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47、哪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营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48、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缴纳;

2、城镇户口的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49、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有上期结转未领完失业保险金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50、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城镇户籍的参保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费;同时获得免费介绍就业服务;6/66劳动实务-失业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住院补贴金;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死者的丧葬费、一次性优抚金(抚恤

3、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1、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二)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三)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的;(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52、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

4、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或劳动争议结案后60天内到经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填写《失业职工名册》一式二份;2、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6/66劳动实务-失业保险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央、部队、行业和省属驻穗单位还需提供《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3、属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提供《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4、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提供失业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5、属农民合同工的,由单位在有效期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身份证、职工个人名义存折到所属的社保

5、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外地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选择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接收地同意接收的证明(同时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53、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费年限来确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份,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

6、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但在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尚未领取的期限不再结转。54、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城镇户口失业人员:6/66劳动实务-失业保险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目前每人每月408元)。2、医疗补助金(1)医疗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逐月计发(目前每人每月51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2)一次性住院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严重伤病(不包括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

7、病)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住院治疗或生育的,可一次性按公费医疗规定给予不超过医疗费50%的补贴。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12%计发,以后每多缴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后,失业保险关系自行终止。5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有什么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待遇:(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2)一次性优抚金(抚恤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

8、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6/66劳动实务-失业保险56、失业保险定点医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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