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之“大厨承包”不能包掉发包者的责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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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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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厨承包”不能包掉发包者的责任  案例  小韩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进了一家职业学院,专修烹调,3年后毕业取得了厨师证书,应某酒店大厨柳某的招聘,来柳某承包的酒店厨房工作,岗位为“上灶”。上岗后,既没人和小韩签合同、也没人给小韩上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一年后,小韩在一次烹炸时不慎被沸油烫伤,为此他休息了几天。大厨柳某竟以厨房的人“一卯一楔”,等不起小韩,将他解雇。事后小韩向柳某要医疗费等工伤待遇以及辞退补偿未成功,又找酒店经理理论,酒店以他不是酒店的人,将他拒之门外。  法官说法  劳动关系是用

2、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没订立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

3、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酒店与劳动者小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酒店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小韩,小韩受用人单位酒店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酒店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所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酒店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劳动者小韩与用人单位酒店存在劳动关系。风靡的“大厨承包”不能包掉发包者的用工责任。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应缴而不缴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酒店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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