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

ID:55794787

大小:59.0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20-02-04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_第1页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_第2页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_第3页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_第4页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探讨与研究.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商船(海员)(体格检验)规例  (第478章第96及134条)  〔1996年9月2日〕1996年第342号法律公告  (本为1995年第605号法律公告)  第478O章第1条(已失时效而略去)  (已失时效而略去)  (1995年制定)  第478O章第2条释义  (1)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申请人”(applicant)指申请健康证明书的人;  “有效健康证明书”(validmedicalfitnesscertificate)指有效而且涵

2、盖持有人所从事的海上服务类别的健康证明书;  “海域航行”(seagoing),就船舶而言,指不属仅在内陆水域或在港口规例适用的区域内航行的船舶的任何船舶;  “船员”(crew)指受雇在船上工作的全体海员;  “健康证明书”(medicalfitnesscertificate)指根据第6条发出的证明书,或根据第5条视为与之等同的证明书;  “国际劳工局”(InternationalLabourOffice)指由国际劳工组织设立并以此命名的机构;23  “散装化学品运载船”(bulkchemic

3、alcarrier)指运载散装化学品的船舶,而该等化学品已被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出版并不时有效的《散装运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建造和设备守则》*(1993年版)第Ⅵ章或《散装运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建造和设备国际守则》#(1990年版)第17章以及由该组织出版的任何补编内;  “雇主”(employer)指当其时雇用船长的人;  “认可”(approved)指获监督以书面认可;  “吨”及“吨位”(tonsandtonnage)指按照《MerchantShipping(Registration)(Tonna

4、ge)Regulations》(第415章,附属法例)计算的“吨”及“吨位”;  “总注册吨位”(GRT),就船舶而言,指其总注册吨位,而就具有替代总注册吨位的船舶而言,总注册吨位须视为其中较大的吨位;  “医务覆核小组”(medicalreviewpanel)指监督根据第10条委出的医务覆核小组。  (2)依据本规例给予的认可,均须─  (a)以书面发出;及  (b)指明─  (i)生效日期;及  (ii)须受那些条件(如有的话)规限。  (1995年制定)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散装运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建造和设备守则》”乃“CodefortheConstructionandEquipmentofShipsCarryingDangerousChemicalsinbulk”之译名。  #“《散装运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建造和设备国际守则》”乃“InternationalCodefortheConstructionandEquipmentofShip

6、sCarryingDangerousChemicalsinbulk”之译名。23  第478O章第3条适用范围  (1)除第(2)及(3)款另有规定外─  (a)本规例(第14条除外)适用于所有海域航行的香港船舶;及  (b)第2及14条适用于总注册吨位在200吨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域航行的船舶─  (i)不是香港船舶;  (ii)在香港水域内;及  (iii)在正常业务中或因作业上的理由而已进入香港水域。(2)本规例并不适用于渔船。  (3)监督可按他认为合适的条件(如有的话),对某些类别

7、的个案或某些个案授予豁免,使其不受本规例所有或任何条文管限,并可在给予合理通知后更改或撤销任何该等豁免。  (1995年制定)  第478O章第4条禁止雇用  (1)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雇用并无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书的海员在船上工作∶  但─  (a)如任何海员在紧接本规例生效日期前的2年内,有相当长的时间是在海上服务的,他可自该日期起计的2年内,无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书而继续受雇在海上工作;  (b)如任何持有健康证明书的海员,在其证明书有效期届满时,在其身处的地方按照本规例进行体格检

8、验并不切实可行,则他可无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书而继续受雇,但为期不得超过3个月,由该证明书届满之日起计。(2)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如海员的健康证明书有任何限制,禁止他受雇在某类型的船舶上工作、担任某职位或于某区域内工作,则任何人均不得雇用该海员在该类型的船舶上工作、担任该职位或于该区域内工作。  (3)第(1)及(2)款不适用于以下人士的雇用─  (a)领港员,除非他是船上的船员;  (b)纯粹就以下事项而受雇在船上工作的人─23  (i)建造、更改、修理或测试船舶、该船舶的机械或设备;  (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