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新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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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公司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XXXX公司XXXX公司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减少、预防和杜绝产品质量事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所称产品质量事故包括龙化公司及所属单位物资质量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事故。物资质量事故是指因物资供应中心采购的物资未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或所属单位生产的产品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造成公司损失的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标准或合同规定,给公司和顾客造成损失的事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及所属单位。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龙化公司职责:(一)制定龙化公司产品质量事故

2、管理办法,对所属单位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备案管理;(二)负责所属各单位特大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管理。第五条所属单位职责:(一)制定本单位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报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二)负责一般和轻微产品质量事故管理。第三章物资质量事故第六条物资质量事故主要包括采购质量事故、验证(检验)质量事故、使用质量事故和贮存质量事故。(一)采购质量事故。在采购过程中产生下列失误,应认定为物资供应中心的质量事故:采购计划的制订失误;选择非合格供应商失误;采购合同执行失误;采购过程失误等;(二)所属单位验证(检验)质量事故。所属单位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情形,均认定为企业验证(检验)质量

3、事故:未按验证(检验)标准验收或错验、漏验、不验;基层质量管理部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验证报告;基层质量管理部门发现物资质量存在问题而不及时处理;未进行物资质量跟踪和统计分析;(三)使用质量事故。所属单位物资使用部门在使用等环节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事故;(四)贮存质量事故。物资贮存部门在搬运、保管、日常物资质量检查等过程以及造成质量无法追溯问题所发生的事故。第四章产品质量事故第七条产品质量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按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进行取样、制样和检验,经仲裁检验或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与企业的检验结果存在差距,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的;(二)没有制定

4、并执行留样观察制度或没有对最终产品进行标识,导致产品质量无法追溯,造成经济损失的;(三)检验仪器没按时检定或不在检定有效期之内,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四)从事外销产品检验人员没经过培训合格而取得岗位操作证上岗作业,导致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准确,给顾客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五)不按规定进行取样,利用留样重新化验,或串通一气不取样而填写虚假的检验报告,对公司及顾客造成经济损失的;(六)没有向销售分公司和顾客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七)其他应予认定的产品质量事故。第五章质量事故类别第八条根据经济损失和影响大小,将质量事故分为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三类。(

5、一)特大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含)万元以上,或退赔经济损失达100(含)万元以上的;2.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3.有关政府行业监督检验部门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因质量事故造成企业不能完成季或年度生产计划。(二)重大质量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20万(含)—100万元,或退赔经济损失达20(含)—100万元的;2.因质量事故造成企业不能完成月份计划。(三)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含)—20万元的;(四)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以下的。第六章质量事故管理程序第九条质量事故管理按照事故的

6、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的程序进行。第十条质量事故报告(一)各单位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二)各单位发生特大、重大质量事故,应在6小时内向龙化公司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情况报告(见附件1)。(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四)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五)各单位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请示龙化公司技术管理部,并按照集团公司及龙化公司新闻发布相关制度执行。第十一条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一)质量事故调查

7、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二)质量事故发生后,技术管理部或基层单位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或检测机构参与。(三)质量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与质量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拒绝或隐瞒。(四)质量事故调查组成员在质量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遵守质量事故调查纪律,不得擅自发布或透露有关质量事故调查信息。(五)质量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形成质量事故调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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