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5167119
大小:24.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4-30
《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差额税务处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差额税务处理 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差额税务处理一般企业的工资表包括:应发工资、应扣款项、实发工资、领款人签章和备注等五个部分。应发工资包括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应扣款项包括应扣个人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应扣职工请假、罚款等。应发工资减去应扣款项等于实发工资,那么,应扣款项即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税务和会计如何处理呢? 例如,某公司共有10名员工,2016年10月份工资表金额合计如下: 应发工资45,000元,应扣个人负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9
2、5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500元,应扣职工请假、罚款1,500元,实发工资34,050元。一、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1,950元,属于个人支出行为,与取
3、得收入无关,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因为应付工资总额45,000元已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对本单位职工请假扣发的工资、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给予的罚款1,500元,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经计算该公司2016年10月应代扣代缴个人所
4、得税7,500元。二、会计处理 1.计提10月份工资: 借:管理费用——应付工资4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45,000 2.计提和缴纳10月份“五险一金“19,250元,其中单位负担17,300元,个人负担1,950元。 计提“五险一金”: 借:管理费用——“五险一金”17,300 其他应收款——“五险一金”1,950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19,250 缴纳“五险一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19,250 贷:银行存款19,250 3,发放10月份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
5、酬45,000 贷:其他应收款——“五险一金”1,95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7,500 营业外收入——员工请假罚款1,500 库存现金34,050 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7,500 贷:银行存款7,500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注意应付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区别,不能按实发工资直接作账务处理,应付工资和应扣款项都应该作账务处理,这样才能符合税务和会计的规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