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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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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KeysinoSeparationTechnologyInc.(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999号7幢5-16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层)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3、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1-1-1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95万股,不发行股数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4、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股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63,783,466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1-1-2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葛文越,其一致行动人邵蔚、刘峰、申雅维、杨昊鹏与杨旗,以及上海济谦
5、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
6、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上述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收归公司所有。2、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葛文越、邵蔚、刘峰、申雅维、杨昊鹏进一步承诺:(1)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7、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1-1-3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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