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3855801
大小:27.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20-04-09
《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提升我市城镇化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释放”并加以利用。建设雨水湿地、下沉式绿地、植被缓冲带等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
2、海绵城市低影响设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第三条市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相关规划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遵循“生态优先、自然调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实施”的基本原则,通过“渗、滞、蓄、净、用、排”8等工程措施,统筹建设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内涝治理、管网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防洪等类型项目,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第一条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规划许可和监督管理工
3、作;配合园林、水利(水务)等部门做好其他专项规划。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相关建设的施工许可、工程监管等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及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依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二条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分解细化城市总体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中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要求,因地制宜落实涉及雨水
4、“渗、蓄、滞、净、用、排”8等用途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用地,结合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约束性指标,提出各个地块单位面积的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要求、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等指标,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中。第一条对于已经出让或划拨土地尚未建设的地块,通过实施设计变更、资金激励等方式等手段,在地块总平面设计、单体设计和室外排水设计中落实海绵城市的理念和相关建设内容和要求,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资金激励。对于尚未出让土地的地块,除传统的绿地率、容积率等硬性指标外,加入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和引导指标。包括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超过一定建筑面积的
5、建设项目必须配建对应体积的调蓄空间)、透水铺装比例、下沉式绿地比例、新建项目开发后流量径流系数应不大于限制值等。第二条在新建、改建项目的总平面方案审查中,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的相应指标与设计条件、与控规或者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规定中的相关指标的相符性;水利(水务)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审查项目用地中的雨水调蓄利用设施、透水铺装、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涉及排水的内容;绿化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审查涉及方案中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等涉及绿化景观的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中,应对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
6、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竖向设计及措施等内容。第三条8在海绵城市示点区域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供地前,市规划主管部门结合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约束性控制指标,明确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等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并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规划条件和供地条件。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活动中,不得变更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的各项规划要求。第一条在海绵城市试点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节约集约用地、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使用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废弃
7、土地等用地。第二条在海绵城市试点区范围内的绿地与广场、公园、水系等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第三章建设管理第三条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四条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及相关规范进行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说明、竖向设计及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措施等具体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报审查机构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未取得审查合格书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五条8低影响开发设
8、施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科学合理统筹施工,相关分项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规定。第一条城市绿地建设应注重利用适宜本地的生态化设施,如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多功能调蓄水体等,并与园林景观相结合,与城市绿地和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